& L9 \ o B3 }. P p 我國是中醫藥的發源地,是傳統醫藥大國,中醫藥現已傳播到世界上180多個國家和地區,在世界傳統醫藥的發展中保持領先的地位。中醫藥法將黨和國家的中醫藥方針政策轉化為國家意志,將各級政府發展中醫藥的職責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為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中醫藥法將中醫藥工作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上升為法律制度,全面系統規範了中醫藥服務、中藥保護與發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科學研究和中醫藥傳承與文化傳播等內容,對於保護中醫藥繼承、推進中醫藥創新、發揮好中醫藥特色和優勢,推進中醫藥事業改革發展,促進中醫藥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一步發揮好中醫藥的資源優勢,促進醫藥衛生體制深化改革,探索“用中國式辦法解決醫改這個世界性難題”,構建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維護和增進人民群眾健康,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也有利於應對國際社會發展傳統醫藥的“倒逼機制”,保護中醫藥傳統知識產權,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弘揚中華優秀文化,提高我國的文化軟實力。中醫藥法作為中醫藥領域的基本法律,是開展中醫藥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據。我們要充分認識中醫藥法對依法保護、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抓緊抓好抓實中醫藥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為促進中醫藥振興發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