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m, K/ b/ l' m網友怒酸説:“林飛帆,你算哪棵蔥?‘太陽花’的罪行,搞亂天下,把警察踩在腳底下;而今,卻要麻煩警察來為你開路,真是不要臉!”“最不尊重警察的黑島屁孩,卻需要警察保護,心虛嗎?結個婚怕什麼?家裏有錢,不會請保鏢膩?”“‘太陽花’不是當替代役出外唸書,就是跑去‘時代力量’假哭,真要發生戰爭,林飛帆、陳為廷、林昶佐、黃國昌通通都不用上戰場,更有可能第一時間落跑。” I* S, e" N N' i;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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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為杯葛《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審查程式,多位學生衝進臺灣“立法院”,引爆“太陽花學運”。事後,臺北地檢署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參與者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蔡丁貴等22人,但2017年3月31日臺北地院合議庭卻對22人作出一審無罪判決,理由主要是被告們辯解發動運動,是行使“不服從”以及抵抗權。國民黨前“立委”邱毅怒批,這是什麼狗屎判決?荒謬法官!再次摧毀了臺灣人民對“司法”的信心。臺灣政論節目主持人黃智賢也怒批,“太陽花”一審是人類史上最瞎掰無法無天的判決。公仔箱論壇8 W ?7 q# @) n* D' W1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