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A" S" H- y( W5 M 黃重諺另外指出,執政團隊原本的溝通協調機制,有行政立法間的行政立法協調會議,針對個別法案、政策及預算案討論;黨政及中央、地方政府協調會議,即民進黨中央常務委員、中央執行委員會,納入執政縣市首長、黨團幹部;“總統”與“行政院長”雙首腦定期會等。如今新設決策協調會議,應是要取代前述幾項機制,只是如此真能增加決策效率?或以增決策效率之名,遂行其他目的? 公仔箱論壇& h1 `$ d' U5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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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社評指出,這當然不是民進黨執政首見的決策協調機制的調整,在陳水扁執政的時代,民進黨執政的黨政協調機制也經歷兩階段。第一階段是府、院、黨及“立院”黨團分頭並進的協商溝通階段,分別是“總統”與“行政院長”定期會面、“總統”與民進黨立席的定期會面,以及“總統”主持的“黨政協商會報”。由於此種決策模式明顯係“以政領黨”,引起黨內高級幹部不滿,不得已只好進行調整。 , _* ~8 ^' n- y. I R! g
' n/ d5 Y, q6 W3 d1 G 第二階段決策協調機制為常態性的“府院黨擴大決策會議”,成員包括:“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民進黨黨主席、府院及黨的三位秘書長、“立院”民進黨黨團負責人共九位,故亦稱為“九人小組決策模式”。“府院黨擴大決策會議”在運作四個多月後,時任民進黨秘書長的吳乃仁,突然就對外宣稱他將不再參加,使得“府院黨擴大決策會議”的問題爆發。 : ^* w7 g- l' Z! X# v' O/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