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s! K/ d' ^& R 司法解釋支持行政機關對非法進入我國管轄海域的外國船只與人員,依據出境入境管理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採取相應的強制措施與行政處罰。對經驅趕拒不離開、被驅離後又非法進入,在我國管轄水域實施非法捕撈等行為,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據我國刑法有關偷越國(邊)境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os.tvboxnow.com; \- s2 F7 }( A
t- u5 I" x0 P+ K) U公仔箱論壇 非法進入領海“情節嚴重”認定 公仔箱論壇+ @6 f( t$ ?8 _0 O, D. M
! ]2 o4 D7 Y! B0 U 司法解釋規定,非法進入我國領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規定的“情節嚴重”:經驅趕拒不離開的;被驅離後又非法進入我國領海的;因非法進入我國領海被行政處罰或者被刑事處罰後,一年內又非法進入我國領海的;非法進入我國領海從事捕撈水產品等活動,尚不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等犯罪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os.tvboxnow.com& ^( K9 s: N9 c5 |( ]&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