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o0 \4 h; v. t: J9 G) C 林全認為,太陽花學運代表的社會運動有它一定的背景,這個背景也就是當時攻占“立法院”時,“立法院”後來決定不要提告的原因,因此“行政院”只是做一個延伸。正因這些學生的行為是可原諒的,而他們涉及的公訴罪還是有一定違背法律的風險,因此做為一個政府最好的方法就是避免這種社會運動,事前可以溝通、疏導。 % q) f8 k. m- C : Z, v H9 I* k! H* u+ [" S# K# a! i 林全最後強調,以告訴乃論之罪來說,應該去尊重當時的人所做的決定,換句話說,就是過去的“行政院”決定對學生提告,我們給予尊重,但是這個告訴還沒有完成,因此新政府決定不告,同樣地那也應該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