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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上訴庭準《前鋒報》撤銷與彭大臣訴訟當官者不能起訴媒體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6-3-3 07:48 AM     標題: 上訴庭準《前鋒報》撤銷與彭大臣訴訟當官者不能起訴媒體

(布城1日訊)上訴庭今日裁決,擔任官職者不能就媒體的指責而提出訴訟,除非是涉及誹謗個人名聲。tvb now,tvbnow,bttvb# X. ^6 [. M4 Q% U
以羅哈娜為首的上訴庭三司,批准《前鋒報》大馬有限公司撤銷彭亨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起訴《前鋒報》誹謗的訴訟。os.tvboxnow.com2 z9 }( O* Q& H$ y( p2 d
對事不對人; I7 u9 {3 X  |# B% d" ?
羅哈娜是引用英國德比郡議會,起訴泰晤士報公司的庭案為例子,即英國法庭裁決地方政府不能起訴他人誹謗。
5 s# G6 X: Y/ I( y# K0 `6 ]+ ~& [, R公仔箱論壇她在判詞中說,法庭認為《前鋒報》的文章內容是針對安南耶谷的大臣職而非個人,因此安南耶谷對該報提出的誹謗訴訟應撤銷,並諭令安南耶谷支付3000令吉的堂費。$ g; L% k7 J- {, f) y0 ~
另外兩名法官是上訴庭法官依魯斯和高庭法官林添鑽。
: x% L5 ~( l/ Z4 E/ p公仔箱論壇安南在去年12月5日入禀法庭,起訴《馬來西亞前鋒報》在去年11月9日在《前鋒報星期刊》,由署名阿旺士拉末的專欄文章“安南很厲害嗎?”(Hebat Sangatkah Adnan),而要求普通賠償、加重賠償、懲戒性賠償、利息和堂費及他所認可的道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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