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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操縱利高股價罪成劉添福監5年罰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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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6-3-2 08: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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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縱利高股價罪成劉添福監5年罰500萬
(吉隆坡29日訊)利高控股(Repco Holdings)前執行主席劉添福被控在1997年操縱公司股價罪名成立,其刑罰終在今天宣布,地庭宣判被告坐牢5年及罰款5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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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自1月11日被判罪名成立後,法庭經三度展延終在今日宣布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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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傳召25證人地庭法官默干尼阿都拉諭令被告若無法繳交罰款,以5年監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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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主控官為副檢察司洛斯瑪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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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涉時16年的案件,源起於人稱“利高劉”(Repco Low)的劉添福,在1997年12月3日,一舉買入利高控股22萬7000股,或相等於1%股權,導致股價從118.50令吉,飆漲至130令吉,誤導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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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為違反1983年證券業法令,而在1999年被控上地庭,16年期間傳召了25名證人,其中8名證人包括劉添福本人、股市和估值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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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此抵觸1983年證券業法令第84(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88(b)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少100萬令吉及監禁不超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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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要上訴付百萬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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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添福代表律師云大舜聞判後,馬上代表其當事人要求提出上訴,並要求法官批准展延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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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最終批准這項申請,但被告需繳付100萬令吉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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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大舜在庭內也指出,由於罰款數額過高,他將援引刑事法典第311條文,向法庭申請讓被告分期30次繳付罰款及展延罰款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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