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L- W& s7 O+ o# k5 v賣家另須承擔9萬多元費用 6 F' }6 A. y, v7 u9 F - N* N7 n. R! `8 M) i+ {os.tvboxnow.com至於被告兩人的配偶是否須要簽名的問題,法官經過訊問當事人,認為兩人配偶事實上均已經清楚並同意買賣,因此毋須他們簽名。另外,對於買家是否按時取消購房條件的問題,雖然賣家拿出的證據是在期限的第二天上午收到文件,但買家和經紀的證明都顯示取消條件的文件,是在到期前一小時內發出。再有是被告還指責原告在訴訟過程中,有故意拖延時間之嫌,儘管法官也認為原告確實有不夠積極之嫌,耽誤了一年多的不必要時間,但並不足以影響其獲得賠償的權益。os.tvboxnow.com* j4 E, k4 ^( X9 |: ^. Z
( k3 Q9 G7 z# ]在法官判決前,原告要自行證明該物業的獨特性或不可替代性。原告提出該物業的花園面積可滿足嚴太的要求,另外,嚴太的妹妹住在同一條街,可以幫忙照顧孩子;該物業離巴士站很近,方便搭巴士。儘管嚴氏夫婦在2011年底,在麥高雲路(McCowan Road)近丹尼遜路(DenisonR oad)地區買了另一幢住宅,法官認為本案中的物業,對他們來說是無可替代,尤其是訴訟人的妹妹就住在同一街區。 " L' c4 a( o F4 R0 j1 _+ q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os.tvboxnow.com7 F- u4 \* T( G, M
綜合以上所述,法官判決該幢現時估價80萬元的物業,須要按照當初合約規定的468,000元的價格強制執行合約。原告因此付出的其他經濟損失連律師費共9萬多元,也須要由被告去承擔。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5-12-14 12:2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