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香港]
陳志雲收受利益案上訴庭發還原審法庭改判有罪
[打印本頁]
作者:
nt1972
時間:
2015-10-27 03:45 AM
標題:
陳志雲收受利益案上訴庭發還原審法庭改判有罪
tvb now,tvbnow,bttvb t. M& p' S0 w9 [; f! u) G( e
tvb now,tvbnow,bttvb% `6 }" f, n3 d" }
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其前助手叢培崑涉嫌收受利益案,早前二人脫罪,但律政司上訴,結果上訴庭今日(10月26日)裁決,將案件發還原審法庭改判他有罪,再作判刑。據《無綫新聞》報道,上訴庭指,原審庭認為2人有合理辯解的裁決為錯誤,上訴庭認為裁決沒有法律事實基礎支持,而唯一合理及正確的裁決,是發還原審庭改判罪成,再作判刑。案件將在下個月13日聆訊,2人獲准保釋。
+ S+ R C( c, ~6 f" q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os.tvboxnow.com+ B# Y6 ^- C1 n8 A3 ?
這宗收受利益案歷時5年。早在2010年3月,廉署拘捕陳志雲、當時其助手叢培崑及無綫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前主管陳永孫,他們共被控5項控罪。陳志雲在記者會上一度指,人若遇到莫名其妙的變化,不要驚、不要亂、不要放棄,因為「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一度成為街知巷聞的金句。
8 F# N. H% \1 p: d7 b" e6 j/ @4 Q
+ J' R* c% r6 q+ e& X" n* i
據《無綫新聞》報道,案件主要指陳志雲在2009年的除夕數活動中主持《志雲飯局》期間,從他的助手叢培崑收受11萬2,000元報酬。早前區域法院法官認為陳志雲有合理辯解,又在判辭中指出無綫管理層沒有反對過陳志雲於外間的工作,而且他出席活動全台上下都知,法官認為他真的認為演出前不用向無綫高層申請,裁決陳志雲及叢培崑2人無罪。不過律政司提出上訴。
os.tvboxnow.com' i' N- u, z" i8 W
8 c9 Y9 A0 t4 [! Z
據《無綫新聞》報道,今次上訴庭的書面解釋指,就原審法官認為,陳志雲若向上司李寶安提出從外間工賺取報酬的話,會獲批准,上訴庭認為裁決沒有根據及錯誤;又指陳志雲認為外出工作沒有向公司申請,因此沒有責任,是誤解法律,不成答辯理由。因此,上訴庭決定發還原審庭改判罪成,再作判刑。
公仔箱論壇8 n* K6 R* n( b: }& B7 F
8 q( Z- v* E& x: _3 e5 M6 _* b公仔箱論壇
案件將於11月13日發還區域法院聆訊,2人各獲准以10萬元保釋,但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3 _5 F0 e& \% l& v- _
作者:
luigi888
時間:
2015-10-27 10:27 AM
告黎告去, 嘥氣.... 不如睇下点告貪曾貪湯好過喇.
tvb now,tvbnow,bttvb7 {: a0 F2 g/ c# l/ e% O
律政司真係亂9黎做嘢
作者:
hase000
時間:
2015-10-27 11:35 AM
真的錯不了,錯的真不了!
4 |! I) ?1 {* G7 E% k# Z2 H k% C公仔箱論壇
上訴有理!!!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os.tvboxnow.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