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的學生何柏熙被控於去年11月28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近花園街附近,從正面打一名警員的嘴角,被控襲警罪。一名市民看報得知何被捕,認為「後生仔被人屈」,故特意在案件提堂時,到法庭將當日拍攝的片段交給他。
裁判官張君銘裁決時指,警員劉錦榮早前供稱,案發時遭被告迎面襲擊,但當劉錦榮看過辯方的現場錄影後,卻改口稱被告從後方施襲,而當被質疑證供前後不一時,警員又再一次改稱,對案發情況印象模糊,裁判官認為說法牽強,批評劉身為警務人員,「應該知道錄口供是嚴肅事件,須力求精確及如實寫下」,批評劉是「不盡不實的證人」,不接納其證供。os.tvboxnow.com0 _; P7 x- z' _( C4 I
裁判官指出,辯方的錄影令「真相活現眼前」,顯示被告沒施襲,反而劉案發時卻很激動,本案疑點重重。裁判官法庭上表露憂慮,他指出襲擊相關的控罪「易於指控,卻難以反駁」,劉身為執法人員應該知道,不過他的供辭不實,指控被告,「這不是執法人員應有的操守」,建議控方將案件轉介投訴警察課,需要把調查結果轉交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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