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D' m4 P$ p2 [) E! s. b( Q公仔箱論壇涉及重大憲制及法律問題,政府當年秘密諮詢過大律師公會。其中有一點,就是該次人大授權為何未經納入附件三就可以在特區實施。大律師公會認為那是內地的一次過性質的行政決定,並無一般的規範性,是故不是「法律」,不需納入附件三。政府則堅持人大決定是「法律」,但卻「同意」大律師公會不必納入附件三,成了極壞的先例。tvb now,tvbnow,bttvb5 [9 |9 C) O( c/ n, i5 F. U'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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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費那麼大的勁,驚動人大常委會及國務院,當然志不在小小一個深圳灣口岸,其實志在為高鐡一地兩檢鋪路及試水溫。這正是我們當年已要致力死守防線的原因。, H" A8 v, M1 r0 L
1 P! }. h5 B. i @- ntvb now,tvbnow,bttvb果然,法案通過後不久,黃定光議員在2008年5月7日就提出動議辯論,要盡快在高鐡和機場實施一地兩檢,而林健鋒提「修訂」,在跨境直昇機場也要一地兩檢,而且引用深圳灣口岸的一地兩檢及外國邊檢為先例,仿佛短短一年前的辯論沒有發生過。 , ~- d. [3 E7 [0 ^- ^) pos.tvboxnow.com' O+ ~# x, S$ @+ a* @8 Y( h
正如我在明報專欄《一地兩檢點解唔得》提及,2009年12月18日財委會高鐡撥款辯論上,泛民如我,極力反對,因為一地兩檢違憲,不可行。政府不顧一切,建制派照撐,因為高鐡根本是政治項目。霸王硬上弓之後,今日「洗濕了頭」(「田北辰說全身盡濕」)就老調重彈,政府豈是失憶?其實早有預謀,深知建制派必然照撐,而香港市民就會像政改方案那樣認命。還有,純屬巧合,2007年的大律師公會主席,今天是律政司司長!. c% {0 T1 c5 f, B- A!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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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些人,一國一制等閒事,他們在內地也有特權,「一地兩檢」當然是叫政府快些解決的「技術問題」,但對廣大的香港人來說,「內地法律不能在香港實施」,附件三不濫用,卻是人權自由,港人治港的重大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