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 R+ d1 c' _0 Z4 c- b公仔箱論壇若然當場被警誡,或在警署要開始落口供,在律師未到或沒有律師時,又聽到「唔係事必要你講,除非你想講……」那怎麼辦?「任何一個人,其實警察問你問題的話,你可以不答他,除非是查看你身分證,便一定要畀。但若是協助調查,是不需要回答的。因為如果答了,就可以拿來做證供。」但只是回答「我無嘢想講」,不會被控阻差辦公嗎?「不會。」石律師說,在警署羈留時,警方如一般在48小時內沒有足夠證據,便會自動放人,若仍需要調查,警方便會有後續的程序。但面對警察查問壓力之下,也曾有人聽了石律師的解釋後,認為自己沒有犯法,覺得不妨一五一十回答,但原來很多時,你不知道協助調查,是以「證人」還是「疑犯」身分落口供,提供資料之後,有可能會被懷疑。石律師有需要時,便會要求暫停口供程序,建議再和受查人商量,或再約時間錄口供。之後他讓受查者向他單獨說一遍事發經過,或直接寫出來,再建議受查人可以如何表達得更好,才將口供交給警方,以保障受查者的權益。5 g4 W. @' K/ x1 J O7 o' i2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