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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林冠英:执意推行回刑法 伊党背叛选民盟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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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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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2 08: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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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执意推行回刑法 伊党背叛选民盟党
(吉隆坡20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提醒伊斯兰党,在2013年大选中投选伊斯兰党而不是巫统的80%非回教徒选民,在伊斯兰党准备力推回教刑事法事件上,感到受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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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些非回教徒选民是为了反贪及改朝换代而投票,不是为了推行回教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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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宪法令民联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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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文告中抨击伊斯兰党实施回教刑事法违背民联2008年以来辛苦建立的共识,强调此举将改变联邦宪法本质,也将令民联改朝换代、反贪的努力倒退、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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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伊斯兰党要求在吉兰丹的回教徒身上实施回教刑事法,他们提出三点依据,一:这是伊斯兰党的民主权利,民联成员党可以“和而不同”;二:回教刑事法在吉兰丹提出时,民联还没有成立,因为它与民联无关;最后,回教刑事法只实施在回教徒身上,而不是非回教徒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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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议程违民联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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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直批盟友伊斯兰党的争论自相矛盾及荒谬的,因为伊斯兰党可以在民主的背景下落实回刑法的议程,它必须是在统一领导民联成员党之一、相信伙伴及守诺的框架内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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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糟的是,回刑法违背民联自2008辛辛苦苦建立的共识,如共同政纲及2013年全国大选宣言根本就没有提及回刑法。再说,伊党的举动可以被视为不诚实,因为它竟然在违背公正党和行动党的意愿下,与它的宿敌巫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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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如果吉兰丹回刑事法因在90年代通过,就与2008年成立的民联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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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何伊党在2008年全国大选后不立即推行回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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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伊斯兰党赢得霹雳州及吉打州两个州务大臣的职位。伊斯兰党在2008年大选后没有马上推行回刑法,因为当时它的焦点是良好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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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选过后才在现在谈回刑法,我们非常怀疑它已经因为没有信心赢取选票、再也站不稳伊党能干、公信及透明的脚步,因而放弃了良好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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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说,伊党太相信巫统会支持回刑法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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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可以相信巫统会遵守诺言吗?伊党‘太天真太傻’,受陷于巫统的政治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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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但没有挑战联邦政府的巫统在国会中主动在吉兰丹回教徒身上推行回刑法,反而自己先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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