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公民的主體性如何建構?誰有資格成為「文學公民」?馬來西亞公民運動近十年來確實開始蓬勃,如果馬華文學也需要成為一場運動,方能喚醒社會對文學公共性的關注,這是「哀」還是「喜」呢?是否只有這個場域的人才能標籤為「文學公民」?當真如此,不啻說明瞭馬華文學正逐漸被雙重邊緣化。os.tvboxnow.com, \. ?! n1 Z1 O: I,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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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26、27日,我在隆雪華堂主辦的「民主治理與公民社會」學術研討會上,初次聽魏月萍在其論文〈公民•共同圈•公共話語——馬華文學公民(性)實踐理論建構〉【注】系統地陳述和倡議「文學公民」這個概念。於我而言,她的陳述帶給我的感受是:哀大於喜!( v2 Y7 H$ S$ v.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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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a A3 d# w/ X1 @- E6 j在她的倡議中,所謂文學公民,是指一批與文學場域相關或在該場域中活動的群體。這個群體所建構起來的共同體,既遊走於原鄉與居住地之間,也穿越不同的文學共同體,甚至跨越國籍和疆界。凡是在這個共同體之中的,皆擁有共享與參與的權利,包括創作自由、資源分享等等。文學該如何詮釋?詮釋權的賦予也回歸在這批「文學」公民的身上。她以綠色公民、同志公民類比,文學公民當屬一類,可成為當下建設公民社會論述的資源之一。她甚至提出文學公民也相應擁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0 [, y! \" ~# i$ J9 l! ?9 X% k+ Hos.tvboxnow.com. K5 }5 I& G) | b s3 t
+ g* e" B2 b) {: V% Gos.tvboxnow.com魏月萍的討論是典型學院派的思辨性話語。文學公民的主體性如何建構?誰有資格成為「文學公民」?對於一位作者或一位讀者而言,成為文學公民的能動性在何處?她嘗試從1990年代黃錦樹等一批留臺學者的文學批評理論成果中尋找答案,在學術史和思想史的框架中處理以上問題。因而最終的結論帶有烏托邦式的答案,並不讓人意外。os.tvboxnow.com {" w$ U* d. z
6 E1 [) X+ E. o t / O( I6 W! _5 [) c x; d* G2 p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回到文章開頭,我覺得這一表述哀大於喜,因為這樣的表述基本上是一種邊緣論述。一如她所舉的「綠色公民」為例,只有社會沒把環保議題放在中心或主流之中,才會出現部分的社會群體需要高呼綠色環保議題,積極展開社會醒覺運動。「綠色公民」是運動過程中被標籤化的結果。如果馬華文學也需要成為一場運動,方能喚醒社會對文學公共性的關注,這是「哀」還是「喜」呢?是否只有這個場域的人才能標籤為「文學公民」?當真如此,這應當是「哀」而不是「喜」吧!因為這不啻說明瞭馬華文學正逐漸被雙重邊緣化。 ! k, @+ N2 s: \. A6 M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F! `% t! U5 v# w4 Q&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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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華文學面臨雙重邊緣化 9 v8 {/ ?7 { F, ]& K( A* eos.tvboxnow.com公仔箱論壇* @( s# D3 `4 l& v0 ~6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