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n, W3 z) H* k \有債權人表示,法庭文件只是冰山一角,香港和中國大陸估計有過百名債權人未列在名單上。潘鈺儀被控涉嫌與一宗有86人的移民官司有關,每人金額12萬元;其中只有3人成功移民。其中一名債權人聲稱,他在2007年8月將40萬元,匯入一個潘鈺儀指定的戶口,申請投資移民。; D# L* C. ]2 M0 p: P+ \6 J
; L# b9 T: {, }( @0 ^- M 欠債千萬2 |) {# _ Y$ w# e2 L
8 h }1 |1 [9 m, P. m& j8 m* Y4 J3 ntvb now,tvbnow,bttvb這名後來以其他方式移民加拿大的債權人說,他向聯邦移民部支付5元費用,取得他申請移民的整個審批過程,發現潘鈺儀沒有為他遞交申請表。他說如果潘鈺儀成功申請破產,他並不指望可以取回金錢。潘鈺儀在7月2日向法庭遞交的申請破產文件顯示,欠83名債權人的總金額高達11,374,899.15元;有7,174,897.15元屬於無擔保債務;以住宅物業擔保的3筆外債合共4,200,002元,中國工商銀行佔3,120,000元。中國工商銀行另外有一筆175,000元的無擔保債。聯邦稅局有可能是潘鈺儀最大的債主,由於22項涉及稅局的官司尚未結案,因此申請破產文件未有列出拖欠的金額。9 [- M# m9 P! k% S. h o1 Y+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