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澳報日前發表富權的文章說,這個決定,與當日國民黨黨團的決議相比,作出了重大讓步,就是滿足了林義雄和民進黨的“核四停工”的訴求,但在民進黨和環保團體第二個訴求“下修公投門檻”方面,卻仍然堅持原則,既堅守現行《公民投票法》兩個百分之五十原則,也不贊同專為“核四公投”而另行立法。其理由是,既然“核四”已經宣佈停工,就沒有必要為“停建核四”而進行“公投”。 ' K/ n$ r3 n0 W9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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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章說,馬英九此舉,明顯地是希望能以犧牲“核四”以至能源建設的較小原則,來換取堅守遏防民進黨籍著“下修公投門檻”來偷渡“人民自決獨立建國”的大原則。既然“核四”已經宣佈停工,民進黨所訴求的“下修公投門檻”也就是無的放矢,就不必要另行制訂《核四公投特別條例》,更沒有必要修訂《公民投票法》了。這就可避過降低“公投門檻”的問題。這是一個極為敏感的政治問題,牽涉到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因為《民主進步黨黨綱》就白紙黑字寫道,“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決定。”為此,民進黨一直推動“公投立法”,泛藍政黨為反制之,主動擬制了“門檻”中等偏高的《公民投票法》法案,並籍著在“立法院”的多數優勢,完成立法程序。後來民進黨先後三次發動“公投”,六道“公投”題均因跨不過“門檻”而宣佈失敗。因此,“公投門檻”一直是民進黨的心病,總是要籍著種種話題,提出“降低門檻”的訴求。而今次更是籍著“林聖人”的絕食,再次肆無忌憚地提出了此訴求。 tvb now,tvbnow,bttvb0 O8 l. q8 z.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