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H: A$ j( n; c7 |3 O- ? 據文匯網報道,終審法院日前裁定新來港人士申領綜援7年居港規定違憲,立即惹來社會關注。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更透露,下一步將挑戰同樣有7年居港限制的公屋政策,強調公屋申請應一併撤銷新來港人士7年居港限制,才合乎公義及居民權利;符偉樂更已聯同一名新來港人士夏女士申請法援,以便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房署取消居港滿7年才可申請公屋的規定。 os.tvboxnow.com7 I* T4 L9 G- r) C0 T os.tvboxnow.com0 B* E2 Y" q. p& R1 i } 回歸後已放寬居港7年比例 7 u! S! U- R# ]) \* R7 J5 C! t 其實有關7年居港限制的公屋政策,是源於政府在1979年為公屋申請制度引進的新規定,要求申請家庭中必需有至少70%成員居港滿7年,當時是考慮到公屋供應有限,而有關規定在回歸後已稍為放?至申請家庭中至少一半需住滿7年。張炳良昨日透露,目前公屋輪候冊中,因上述規定而被凍結的個案多達13,500宗。 張炳良續說,房委會的法律顧問正詳細研究終審法院早前裁決的影響,不排除任何對有關問題可能提出的司法覆核,但認為目前難以評估事件的影響,所以會按原先方向來制訂長策報告。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早前指,本港一年只有萬多個新公屋單位供應,估計即使被凍結的公屋申請只有5,000戶,已相等於未來一、兩年的供應量。 . [" v+ E( e0 j7 @7 p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i9 \ m; u- h- t/ v0 L 承諾處理計分制與富戶問題 被問及早前審計署對房屋署就租住公屋單位編配的批評,張炳良指長策會亦相當同意審計報告中的建議,強調會手處理公屋計分制以及公屋富戶等問題,考慮計分制的輪候者是否需要有定期覆核、富戶政策應該否收緊等。他又重申,對於公屋輪候時間的計算方法,是申請書正式登記至第一次編配單位的時間來計算,日後會多加宣傳,盡量讓市民知道是如何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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