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時事討論] 關焯照: 收回部份私人高球場 還富於民 [打印本頁]

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3-7-12 09:38 AM     標題: 關焯照: 收回部份私人高球場 還富於民

關焯照: 收回部份私人高球場 還富於民
: I1 b. [! ?. d. y+ @
0 Z% O( N/ U; U# B5 Q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0 e+ F* U( @# H  m, Y! g8 G5 D& Gtvb now,tvbnow,bttvb在過去幾天,有民間團體提議將粉嶺高爾夫球場的地皮代替新界東北新發展區。這消息在傳媒報道後即時引起社會關注,市民很希望知道,究竟高球場佔去香港多少土地資源呢?公仔箱論壇+ n6 t+ T1 H' v

# u& m9 t# T3 ~4 x7 d% I根據政府統計處資料,香港公營和私人樓宇的總土地面積是大約4100公頃(即41平方公里)。而本地主要高球場的總土地面積卻高達688公頃,佔香港居住土地面積約17%。讀者可以想像得到,假若這688公頃的高球場土地改作住宅用途,香港的「地荒」問題便可在短期大大紓緩。3 Q! Y/ l' M  P3 R

1 c: y3 A- ^5 B; N0 j1 B可是,有數位立法會議員卻反對收回高球場作為解決「地荒」的方法,他們的理由是基於整體的城市發展——香港是一個國際大都會,應該有這類高球運動的設施。但筆者對議員提出的理由卻不敢苟同,因為從土地用途效率來看,香港地少人多,盡快解決「地荒」的問題是遠遠重要過城市發展。加上在鄰近的大陸城市,包括深圳、廣州及東莞,均有不少高球場可供港人練習和玩樂。現今中港交通便利,前往地玩高球的港人也為數不少。但若果香港要繼續容納多個私人高球場,社會實在要付出太大的代價了!
0 T: ?$ G! f( K4 a5 r. F# D; x- k8 btvb now,tvbnow,bttvb/ V* \. E! p; k  o" Z+ ^- J
最近筆者聽到一些批評,認為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改建住宅是仇富的表現。這樣的評論確實是無稽之談,因為香港幾個私人高球場都是得到政府免費或廉價批地才可興建。以粉嶺高爾夫球場為例,當年政府是以地價1000元批給香港高爾夫球會(The Hong Kong Golf Club)。如果以粉嶺高爾夫球場的面積高達170公頃計算,即是政府以大約每公頃約6元批地給這間球會。現在6元可以買到甚麼?連一份報紙也買不到,你這不是富豪打劫我們的升斗市民嗎?
. w8 n/ ^9 _" D) M5 \+ h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os.tvboxnow.com" l4 k, ?; H! L0 @6 ^9 f
另外,粉嶺高爾夫球場對公眾開放的時間只是由星期一至星期五,而周末和公眾假期只會開放給會員使用。至於使用高球場,非會員收費(Green Fee)則高達2000港元。以這麼昂貴的收費和有限的開放時間,香港的普通家庭根本不會前往粉嶺高爾夫球場玩高球。tvb now,tvbnow,bttvb. Z5 u$ S. h( [$ [8 C& d
os.tvboxnow.com8 ?; j/ B7 `6 e7 `$ O4 h
大約在三年前,一份本地英文報章指出,獲得政府免費批地的私人俱樂部在過去幾十年竟然沒有開放給公眾人士。根據私人俱樂部的「地契」資料,私人俱樂部是必須開放會所的空地(包括高球場)給香港市民,每周9小時(最近才增至10小時)。大家可仔細想想,如果私人俱樂部有遵守「地契」條款,過去數十年,累積的公開開放時間是多達幾萬小時。可見事實是香港市民被蒙在鼓裏,完全不知道自己擁有這項權利,但私人俱樂部卻「扮無知」,沒有對外公開這項資料。這是不是赤裸裸的剝削,市民大概也心知肚明。
( N# I  ~" H% U1 K( H
: d+ O) X9 i) A1 e+ w$ }7 A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從解決「地荒」、疏導市民怨氣和甚至打破私人俱樂部的霸權的角度來看,筆者認為收回部份私人高球場是無可避免,尤其是香港的土地是市民共有。當然,將收回高球場的土地重新規劃是需要時間,因此市民應該給予政府空間把事情處理妥當,這便會對整體社會帶來最大利益。
/ j: r' s' M) y2 i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tvb now,tvbnow,bttvb7 {' t# Q! l6 k; c5 i) u
$ F# j5 {* F; C
關焯照 經濟學家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os.tvboxnow.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