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馬來西亞]
給錢受害者父親經理被控行賄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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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3-6-4 10:02 AM
標題:
給錢受害者父親經理被控行賄銷案
利祖安前往亞庇貪污特別法庭受審, 惟他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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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3日訊)早前被控強姦未成年少女,卻又宣布娶受害者為妻的餐館經理,因涉嫌在今年4月賄賂受害者的父親而於今日被控上亞庇貪污特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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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3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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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0歲的利祖安一控面對3項控狀,惟他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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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行徑被指是要讓受害少女,針對本身遭強姦一事向警方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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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控狀指出,被告於2013年4月18日晚上9時至10時間在崇正學院(Institut Sinaran)的警衛亭外,向受害者父親獻議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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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控狀指出,被告在相同的日期、時間和地點,給受害者父親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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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項控狀指出,被告在同一天的晚上11時至12時之間,在舊鬥亞蘭路的一家食堂,給受害者父親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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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行徑抵觸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b)(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20年及罰款不少過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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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反貪會的主控官慕克里茲副檢察司建議被告以1萬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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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千元保外21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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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辯護律師羅烈多要求降低保釋金,因為其當事人自接受強奸案的調查以來,就已遭停職,法官卡洛琳批准被告以2000令吉外交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擇定6月21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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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被告於2月18日早上10時許,被控在一輛停放在沙巴下南南路邊的車子內,強姦12歲6個月的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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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被告卻在案件被帶上法庭時,宣布願娶受害者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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