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當局日前發布有關行賄案件的司法解釋,規定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一萬元以上的應追究刑事責任。相關法規在2013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在中國最近新一屆領導班子上台後掀起反腐風暴,一連串貪官落馬之際,該法規的推出引發又一輪熱烈討論和關注,就這一新法的出台及對反腐治貪所能發揮的作用,中國著名維權律師唐吉田律師接受本台的採訪。tvb now,tvbnow,bttvb( J6 s# Q% J' B. t$ K" B
# k' j9 Z+ ~. _0 a; I法廣:中國目前對行賄有什麼樣的法律?此次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發布《關於辦理行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一個什麼性質的規定? / H! P4 G. F+ Q* A8 s( G$ c, K公仔箱論壇唐吉田:按照中國大陸的法律體系,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只能就法律在各個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解釋。這種解釋應該嚴格依據法律的理念和精神來做出,不能超越權限。它只能在一些具體的、或者是在一些微觀技術層面做出一些規定。對審判、或者是檢察的具體工作起到指導作用。 % q1 n/ Z0 a+ L2 M; e7 a( }- {, j; Q/ \" b
以往在中國大陸,關於受賄的法律規定相對多一些,對行賄的規定比例上不多。現實當中,有時為了案件的查處,可能對行賄人的處理要區別對待。這次,通過這樣一個司法解釋,並且在相應的懲罰標準上做出了進一步的明確,可以說對審判和檢察中的一些具體應用,可以起到發揮明確規範的作用。8 [* X' Q2 n$ L4 V9 B
2 a; o# ?$ F9 P法廣:網上有很多對該法規的討論,有網民讚揚這些條款的出台,也有人提 出一萬元的懲治標準有過底的問題,您對這一標準怎麼看?4 }( L9 T/ L' I) ~. F" S; U: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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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田:行賄也好,受賄也好,不應該簡單地按數額來看,因為數額無論大小,都是侵犯國家機關公信力和對政府廉潔的破壞。比如在搶劫犯罪的懲罰當中,就不一定以搶到的錢財數額大小作為定罪的依據。而行賄和受賄對社會公信力、對社會秩序的破壞非常嚴重,在這方面,規定一萬元實際上已經上不低了,我覺得無論是行賄還是受賄,一經查實,就不應該以數額來決定懲罰與否及如何懲罰。. t) n d/ e% j; U#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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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廣:在此時推出規定與中國新領導領導班子上台後,不斷釋放反腐信號、推行“陽光法案”是否有關?公仔箱論壇0 P! G. g3 m- v6 M# J8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