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該條例規定未婚生子不算超生。此外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為深圳戶籍人員,超生一胎至少罰款22萬元。《條例》公布后引起軒然大波,批評認為這是剝奪窮人的生育權,並且助長權貴找小三生子。 : }% t; ~3 i; B. b) @" Ytvb now,tvbnow,bttvb. H4 H! R+ P9 E& R# F" n2 K
該《條例》規定,違法生育的公民應繳納社會撫養費。深圳市戶籍人口社會撫養費以生育行為發生時本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徵收的計征基數。超生一個子女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征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社會撫養費;2011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505元,夫妻雙方為73010元,三倍為219030元。換言之,明年起在深圳超生一個子女,罰款數額為219030元。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9 S1 u8 l+ d. G.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