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被控偷窺不起訴 卻公然在速食店「露鳥」
[打印本頁]
作者:
mayeee
時間:
2012-12-17 01:10 PM
標題:
被控偷窺不起訴 卻公然在速食店「露鳥」
某國立大學二名女大生發現有人在宿舍偷窺她們洗澡,報警查出蔡姓男子涉案。士林地檢署調查認為,蔡雖進入女宿舍,但沒證據證明他靠近浴廁,且未持攝錄工具或設備窺視也不構成妨害秘密罪,處分不起訴。
! ~5 w3 H; Q7 G8 x, q7 q
檢方說,偷窺雖不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罪,但並非無法可管;偷窺洗澡侵害他人隱私,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六千元以下罰鍰,被害人也可提民事訴訟求償,偷窺者別心存僥倖。
公仔箱論壇4 ^' P0 a( G) y. ^+ `7 T8 M8 s
據了解,蔡姓男子今年三月十九日被指控在台北市北投區某速食店內,公然對女顧客露鳥「獻寶」,檢方已依公然猥褻罪嫌起訴他。
! P/ H5 Q5 L" v# g
顏姓女大生指控,今年三月十三日下午和吳姓女同學在學校宿舍洗澡時,突然看到一名男子站在洗手台上偷窺,她呼喊吳女快穿上衣服抓色狼,但跑出浴廁時色狼早已落跑,僅在洗手台留下鞋印。
8 c, g0 c& w J
兩名女大生通報教官並報警;警方調閱宿舍監視畫面過濾,發現蔡姓男子曾出入女生宿舍,特徵符合被害人指述,女大生也指證「偷窺狼」和蔡有點像,警方依妨害秘密罪嫌將蔡送辦。
* ^7 ?( L. E2 h1 K4 n5 w, W. Y
蔡否認犯行,辯稱當天回家因為「走錯路」才進入女宿舍,沒有偷窺洗澡。
4 O& k- R* c, E; T, c
檢方認為,蔡雖進入宿舍,但無法證明他曾出入女生浴廁,加上未持攝錄工具或設備窺視也不構成妨害秘密罪,涉案證據不足。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os.tvboxnow.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