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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不舉又再婚 前妻作證判離又判賠 [打印本頁]

作者: s7149316    時間: 2012-6-30 09:39 AM     標題: 不舉又再婚 前妻作證判離又判賠

不舉!雖然讓人難啟口,但該說清楚的還是要講明白,現在就有人因為隱瞞自己不舉的事實,前後兩次婚姻,太太都舉此理由訴請離婚,法官也都判准離婚。
6 T+ G+ U0 J& U  M+ _許姓男子被指不能人道而離婚,卻又再婚,現任妻子林姓女子從新婚初夜到蜜月,發現許男床笫之間完全沒反應,向法院訴請撤銷兩人婚姻關係並要求賠償;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判准離婚確定,且認定許某再婚前,隱瞞現任妻子「不舉事實」,害妻子遭受婚姻撤銷的痛苦,許某須另賠40萬元慰撫金。
- l8 \" b* \0 m# e! R( ktvb now,tvbnow,bttvb林女主張,99年5月24日與許某結婚前,就懷疑許有隱疾,但許和許的家人都說沒問題,許也不說當初為何和前妻離婚;新婚初夜,她發現許性無能,蜜月時也未發生性關係,事後她多次配合與許燕好,但許無反應、也無勃起,因此99年10月5日訴請離婚。
: H( ?- X1 m2 J: V! e" l3 u許某否認不能人道! Y  m8 n4 o# |. N
許的前妻謝姓女子到法院作證表示,她和許94年9月7日結婚,雙方無夫妻之實,有次整理家裡時,發現臥室有陽具等情趣用品,許的軍中友人來訪,也讓她懷疑許的性向,兩人95年6月離婚。' c/ L% z6 q: g2 v
庭訊時,許某否認不能人道,表示他與前妻因個性不合離婚;再婚結婚當天因太太月事而無性行為;蜜月期間因太累才未與太太性交;蜜月結束回國後,曾想帶太太到汽車旅館燕好,太太竟認為他很髒;後來因太太身體因素,想讓太太休息,才未發生性行為。許男自稱有糖尿病,治療後已改善不舉的情形。
+ _( |: N1 W! R" I, P, U: H合議庭函詢台大醫院鑑定
3 y9 f$ P# u1 P" B# i0 n& {( Bos.tvboxnow.com合議庭函詢台大醫院鑑定,台大認為許有勃起障礙、性行為困難;許則辯稱當時感冒、精神緊張,才影響鑑定結果,但不被合議庭採信。os.tvboxnow.com9 }. H7 J9 d3 N- ^
合議庭認為,許第一次結婚時,就知道自己的狀況;二度婚姻後,也不接受醫院建議裝設人工陰莖,顯見無意改善現況,已影響夫妻婚姻幸福,判許敗訴確定。
作者: daball    時間: 2012-6-30 10:12 PM

咁樣女人無波或者石頭波可唔可以用黎做離婚什借口......
作者: warteng    時間: 2012-7-2 12:02 AM

這樣也可以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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