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明起舉行,出入議事殿堂的人民代表非富即貴,真正來自基層的老百姓代表屈指可數。近日有媒體披露,在本屆全國人大的過去四年任期裏,三千多名代表中有二十六人因違法違紀失職被罷免或辭職,其中五人被判處死緩。最高國家權力機構藏匿這麼多貪官,他們還能代表人民嗎?5 T# Z: L' k0 a1 Z$ D
- l/ W- u. i% K) R$ q4 x在辭職或被罷免資格的二十六名前全國人大代表中,有四名商人和二十二名官員,其中十一名官員已被判決,三人被判有期徒刑,三人被判無期徒刑,五人被判死緩,當中包括原遼寧省人大副主任米鳳君和原深圳市長許宗衡。三千代表中有二十多貪官,十人坐監,五人死緩,人大代表貪瀆犯罪的比例高過其他社會群體,實在讓人瞠目。 ( M6 I$ n; X: |2 W8 w4 R5 V ' A9 F" |) ~6 P1 p+ g: t1 H& F由此可見,人大已不單是政治花瓶,也是官場藏污納垢之地。事實上,豈止全國人大「非富即貴貪官多」,各級地方人大何嘗不是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大舞台?眾所周知,大凡有資格成為人民代表的,不是在職官員,就是董事長、總經理,或是體育、娛樂明星,他們只代表權貴利益,權為錢用,權為己用,根本不了解基層百姓的疾苦和訴求,遑論服務於民。所謂人大代表,說穿了其實是人民的「偽代表」。tvb now,tvbnow,bttvb/ J, B" m8 p& |9 h.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