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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敵不過事實教育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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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0-10-27 07:55 AM
標題:
國民教育敵不過事實教育 李怡
本帖最後由 felicity2010 於 2010-10-27 07:56 A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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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敵不過事實教育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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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以來
,
歷經董曾兩任特首
,
都強調要推行「國民教育」。在今年曾特首的施政報告中
,
提出「進一步加強國民教育內容」
,
又提出要「加深學生對《基本法》的瞭解
……
開發《基本法》試題庫」
,
彷彿採取這些政策措施
,
香港人對於自己作為「中國人」的國民身份認同就會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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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後
,
港英政府公佈「公民教育指引」
,
包括幾項重點
:
民主教育、人權教育、國民教育、法治教育和全球教育。回歸後
,
港府將國民教育突顯
,
而有關人權民主等則置於一份刊物的附錄中
,
之後對國民教育越來越強調。這次政府再次加大國民教育力度
,
顯然覺得這方面做得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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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學院副教授梁恩榮認為
,
以國民教育代替公民教育
,
違反國際教育趨勢
,
和目前全球化的多元公民背道而馳
,
有強烈的排外性
,
它不能令香港人衝出中國
,
看一個環球的視野
,
只能集中在一個國家中
……
。
儘管香港回歸已十三年
,
多年來民調卻顯示
,
香港人認同「我是香港人」的比例仍然高於「我是中國人」。香港人到了國外
,
通常都會表示自己是香港人
,
又或是「香港中國人」。這是因為國民教育做得不夠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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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中國大陸
,
推行國民教育長達
61
年。
2006
年
9
月
4
日
,
中國三大門戶網站之一的網易旗下的網易文化在網上開始一項調查
,
題目是
:
「如果有來生
,
你願不願意再做中國人
?
」截至
9
月
15
日的十一天投票結果
,
在
11,271
名投票者中
,
竟然有高達
65.1%
稱來生不願意再做中國人
!
這個初段投票結果即時引發軒然大波
,
投票原定於
10
月
11
日結束
,
但於
9
月
15
日被強行終止
,
有關網頁也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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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意做中國人更具體表現在幾十年來大陸人紛紛移居香港和海外。近年大陸的高官子弟、暴發的大款、明星名人
,
都湧居香港或外國
,
以行動表示不願做大陸中國人
,
儘管到了國外仍口口聲聲說自己愛國。
國家認同若不是口頭上虛情假意地說說
,
而是真正從心眼裏認同做一個國家的公民
,
認同這種身份
,
那麼首先要看自己做這個國家的公民有沒有自由和人權。也就是說
,
先要能夠做一個「人」
,
不是做狗或奴才
,
然後才談得上是甚麼國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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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基本法》的宣傳和學習
,
無助於國民意識的提高。許多人選擇做香港人
,
不是因為他們懂得《基本法》條文
,
而是香港的法治保護他們的人身自由
,
是因為香港人有法律權利。而不願做中國人的原因則是在中國大陸沒有這種保護個人自由人權的法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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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人民有國家認同
,
只能依靠法治
,
法治首重司法獨立
,
只有法官才有對憲法和法律的解釋權
,
而法官又能從寬鬆的角度去詮釋憲法中有關人民自由與人權的條文
,
並
以嚴謹的態度去詮釋政府收緊人民自由的條文。美國最高法院
1989
年的一項裁決
,
將焚燒國旗行為納入憲法第一修正案即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這是把人民自由置於國家形象之上的判例。美國最有影響力的大法官之一、任
職
34
年的雨果
·
布萊克
( Hugo Black, 1886-1971)
有過兩句震古鑠今的名言
:
「憲法是我的法律聖經
,
它對我們政府的設計
,
就是我的設計
;
它的命運
,
就是我的命運。我珍視上面的每一個
字
,
從第一句到最後一句
;
對憲法的最微小的要求的稍許偏離
,
都會讓我有切膚之痛。」「只有一個自由和不受箝制的新聞界
,
始能有效地揭露政府的欺騙手段。在
新聞自由的諸多責任中
,
最重要的就是防止政府任何一個部門欺騙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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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
,
劉曉波被以言入罪
,
而他只不過要求執行憲法
,
這樣的國家要人民怎樣認同
?
在香港
,
如果作為立法機關的人大繼續釋法
,
要香港人認同《基本法》怕也難了。再多的國民教育
,
又怎敵得過事實的教育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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