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30日,深圳的報章有一則很特別的報道,該市陳某因不滿電訊服務狀告電訊企業,一口氣提出30宗訴訟,要求深圳福田法院分別審理,每天開庭不超過兩宗。法院認為該合併審理,並作了一審判決。陳某不服,在上訴書的「事實和理由」一欄中寫上一個「操」字,法院提出警告和要求修改。陳某拒絕,法院以侮辱司法人員罪,對他處以司法拘留15天。令人感慨的是,當新聞在網上傳開後,吸引了以萬計的跟帖,居然大部分是同情「操」字狀的,為這個「操」字作了許多辯護。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6 L. q. B' h7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