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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交換指環的風俗 ~ [打印本頁]

作者: leocwai    時間: 2009-1-23 05:51 AM     標題: 交換指環的風俗 ~

訂婚時 [attach]565299[/attach]

在東正教和東方禮天主教基督徒之中,指環的交換嚴格來說不是婚禮儀式的一部分,而是在訂婚交換的。儀式交換的指環總是一對的。傳統上,新郎的指環是用金制成的,新娘的指環則由銀制成,由司祭以聖水祝聖。然後司祭以新娘的指環祝福新郎,把它戴在他左手的無名指上,跟着司祭以新郎的指環祝福新娘,把它戴在她的手指上。指環然後再由司祭或伴郎交換三次。

也有東正教及東方禮天主教的傳統要求未來新郎在求婚時送給他的未來新娘的一個鑲有寶石的指環,雖然這指環不會再在訂婚或婚姻上使用。這指環也可以是其他首飾,例如镯子、别針、耳環、項鏈、冠狀頭飾或者整套珠寶首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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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希臘,交換指環是在訂婚時進行。雙方的指環是相同,簡單的圓環,通常是金但有時是以白金制成。訂婚者佩戴在左手的第四隻手指,婚禮之後他們會轉在右手佩戴。現今許多希臘家庭都不拘形式,訂婚者父母會在家庭晚餐中舉行簡單的祝福來代替訂婚儀式。而且,希臘的教會最近不再把訂婚及結婚儀式分開地進行,因爲訂婚時的承諾經常沒有兌現。現在當地的訂婚儀式會放在婚禮儀式的最初部分進行。 所以最重要象征婚姻的儀式反而不是交換指環的訂婚儀式,而是婚禮儀式中的“加冕儀式”及喝同一的聖爵(The Common Cup)三次的儀式。

婚禮儀式中 [attach]565298[/attach]

在英國傳統,伴郎有義務保管新人的結婚戒指并在婚禮交換指環時提供給他們。在一些更精心安排的婚禮,他們會安排一個年輕男孩(通常是新娘或新郎家庭的一部分) 負責指環遊行的禮儀,男孩通常會捧着放在一個特别枕頭上的指環,步入教堂。

在古代,婚戒不僅代表愛的标志,也象征了授予“保證金”的意義。根據愛德華六世之祈禱書中,在“以此指環我娶你”一句後,新郎會說“這金和銀我給你”,到這時新郎應遞一個皮革錢包充滿金和銀币給新娘。

不僅在英國,甚至在多數其他歐洲國家,在婚禮中婚戒會被認爲是交換貴重物品的标志多于是永恒愛和奉獻的象征。有些地方,婚戒甚至會作爲條件交換,德國有慣例:“我給你這個指環作爲我們之間許諾了的婚姻的标志,條件是你父親給與你1000帝國元(Reichsthaler)的一套嫁妝。”

在某些歐洲國家,結婚指環與訂婚指環是同一對,而它所代表的狀态會由上面的雕刻及佩戴的左右手所的改變。如果婚戒與訂婚戒指是不同,新人則可選擇在婚禮時是否佩戴着訂婚戒。新娘可以把它佩戴在她的左手無名指,讓新郎再在其之上戴上結婚指環。她也可把訂婚指佩戴在右手無名指,結婚指環戴在左手無名指,這樣可防止指環互相刮花及磨損。另一個選擇是讓伴娘在儀式期間保留着訂婚戒,之後才戴回在左手或右手上。


[ 本帖最後由 leocwai 於 2009-1-23 05:57 AM 編輯 ]
作者: pugcuda    時間: 2009-1-27 09:46 AM

thanks for the sharing , that's interesting
作者: katspi    時間: 2009-2-1 06:08 PM

原本背後的意義是這樣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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