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反修例示威演變成多區快閃圍堵行動,有示威者後來在尖沙嘴警署外聚集,警方拘捕30人,其中16人被控非法集結罪、1人被控暴動罪,年紀最輕者為14歲。案件今(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繼續保釋。3名女被告均在庭上投訴稱,到達法院羈留室後,被要求全裸搜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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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依次為馬孝文(24歲)、鄭智健(21歲)、劉維穎(18歲)、郭嘉輝(21歲)、李穎淇(27歲)、吳柏熹(21歲)、14歲男子、譚煒誠(22歲)、廖偉明(25歲)、張文俊(16歲)、梁卓華(19歲)、莊嘉灝(24歲)、羅樂文(21歲)、聶家寶(24歲)、黃千溥(21歲)、楊梓信(21歲)及黃奕瑋(19歲)。他們被控於8月11日在尖沙嘴柯士甸道與金巴利道之間的彌敦道非法集結,聶家寶被控同日同地參與暴動。公仔箱論壇% m, I i$ a, o5 N! q. s# l4 R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翻看共185小時片段、化驗34部手機、彈弓及6支激光筆,以及索取政府化驗所專家的影像分析。
代表其中3名女被告的律師在庭上投訴稱,李穎淇和梁卓華、及劉維穎分別於8月13日及15日到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前,於羈留室被女庭警要求全裸搜身。辯方能提供羈留室號碼,亦稱13日只有兩名庭警;劉亦可提供警員編號。+ i i# i4 ^7 v& b6 c9 s: r
梁的代表律師指出,9月13日已去信九龍城法院、懲教署及警方,就索取閉路電視片段及警員值勤紀錄作查詢,並獲九龍城法院及懲教署正面回應,惟警方由律政司代表回覆,至今無正面回應。
裁判官下令將案押後至12月19日再訊,全部被告獲准繼續保釋,部分被告因工作或讀書,獲准離港,或特定日子毋須守宵禁令。
另有辯方律師投訴,曾去信控方及警方索取文件,惟不獲回覆,至今未收獲任何文件。裁判官下令控方於下次提堂前3日,將詳細案情、指控、錄影片段及證人供辭撮要交予辯方。公仔箱論壇0 S p; h O"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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