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千奇百怪]
新加坡醫生看病立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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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onv
時間:
2008-8-23 04:57 PM
標題:
新加坡醫生看病立怪條例
醫生在診所立怪條例,若病人不遵守,就不看病,可是病人卻依然絡繹不絕。
一名病人蕭先生(52歲,建築業)首次到這間位於實龍崗中心的診所看病,卻被要求先看貼在牆上幾頁的條例,然後在“同意書”上簽名,才可以看醫生。
此外,由於是第一次看病,他必須先付25元的“訂錢”,看完醫生拿藥時才回扣。
“診所注明很多怪條例,竟還有規定一定要說華語。”
記者走訪該診所,發現裡頭果然張貼了蕭先生口中的條例,其中一張題為“診所規則”的紙上就寫明了7
大
條例,其中包括不能亂發問等。
診所的7條怪條例為:
●準確把病例詳述。
●每次只容許2人同時在診室內。
●在同一
時間
,只許一人說話。
●請待醫生診畢和寫好診條後,才可向醫生發問。
●通常配給兩種藥物,其中一組必須服完。醫生沒有必要對配給的藥物多作解釋。
●如果你知道自己患了甚麼病,並知道怎樣檢查和用甚麼藥物,請你給自己診病,不需要來這裡。
●每一次求診時,請攜帶身份證、報生紙或者國民服役卡。
作者:
金山脚下
時間:
2008-8-23 10:18 PM
有这种医生,不看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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