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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香港] 劃線後供款仍可對沖 裁員「無着數」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8-3-30 07:05 AM     標題: 劃線後供款仍可對沖 裁員「無着數」

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新方案計算複雜,資方代表聽取政府簡介後,多表示須時研究,而立法會議員鍾國斌就稱會引發遣散潮。不過,政府消息強調新方案每個細節都從保障就業落筆,包括允許取消對沖劃線後的僱主強制性供款,仍可用作對沖劃線前的長服金或遣散費,如僱主選擇解僱員工,就要在不能對沖下重新累積遣散費或長服金,完全沒有「着數」。
' k" ]9 W: m/ H9 K/ \* Q+ }* n: G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現時可對沖制度下,僱主平均須承擔六分之一的長服金或遣散費。新方案下,容許劃線後的僱主強制性供款,仍可用作對沖劃線前的長服金或遣散費,可令僱主毋須再補充劃線前的差額。政府以此作為誘因,料在「有着數」情況下,不會在取消對沖前出現解僱潮。
9 I3 w' ~2 _# k  _; @+ W+ [公仔箱論壇另一方面,新方案亦保障長期服務員工,因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或長服金領取上限仍維持三十九萬元,而強制性供款仍可用作對沖,如僱主繼續聘用這些員工,料須要補回差額並不多。可是,如僱主選擇解僱長期服務員工再聘請新人,就須在不能對沖下,重新累積額外三十九萬元遣散費或長服金,反而更「蝕底」。
: A% ?5 k3 p! ]- V, [6 e2 t2 g. d假設一家微型企業在取消對沖前已營運五年,並僱有八名僱員,期間每名僱員每月平均工資為一萬五千元。在取消對沖後五年,該公司解僱三名僱員,每名被解僱的僱員各有十年年資,最後一個的工資為一萬五千元。被解僱三人在取消對沖後五年可獲的十五萬長服金或遣散費,會由政府雙層補貼及僱主五年間於專項戶口所累積的結餘支付。在扣除前者兩筆款項後,最後僱主須補充的差額為一萬〇八百元。
0 H. ?8 i2 N" {& _; |- @7 E) Y公仔箱論壇此外,僱主在十年間,為三人所付的強制性供款總額共二十七萬元,在新方案下,僱主在支付取消對沖前的十五萬長服金或遣散費時,毋須補充差額,而三名僱員所保留的僱主強積金供款,在對沖後剩餘十二萬元。9 U; {! a2 i( @* A# z
新方案允許僱主以強制性供款繼續對沖劃線前的長服金或遣散費,僱員在實施取消對沖後數年後仍會有「蝕」,但由於取消對沖是長期政策,假以時日投資回報可抵銷劃線前金額,僱員仍可保留劃線後的僱主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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