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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徒行傳﹕取消資格政治株連 威權主義新權力邏輯 " e4 {# j0 f$ Z: B2 vos.tvboxnow.comos.tvboxnow.com, _2 k( J' l+ r* I/ t# x C
, o5 ]. Z U; N" X+ T C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近日盛傳的DQ三月補選參選人的傳聞,昨日已經成為事實。暫時第一個受害者是參選人周庭。政府所列的理由是,「民主自決」的主張不符合基本法下所列明的香港憲制及法律地位,並與國家對香港的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而姚松炎也有很大可能是另一個被DQ的參選人,因為「不能於同屆被准許再次宣誓」的理由而被拒絕參選。2 c, M- ~* W0 F; h K+ k
# @; {$ m" f0 u& W3 K公仔箱論壇 這場第二次DQ候選人風波,證明北京和港府已經立下決心,要把一切有潛在挑戰和質疑體制的異見聲音,從體制內的所有政治平台消滅,趕盡殺絕。無論你是真的支持港獨,還是只是對港獨抱寬容態度,都一律以犯上「違反基本法」的罪名被剝奪基本的政治權利,不能參選議政。「違反基本法規定」這條「等價鏈」今日可以把「港獨」和「民主自決」掛鈎,明日也可以和「民主自治」掛鈎。在沒有任何法律規範何謂「不合基本法」政治主張的情况下,毫無法治原則可言的政治篩選術就可以在各級議會,各場選舉當中任意執行。 " N; b' b u2 f4 ^! h# l9 T公仔箱論壇 & l* F3 c) r9 \. _, `; i) d% X公仔箱論壇 事實上,認為提出「民主自決」者就是「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的判斷,赤裸裸地證明了是一個毫無法治必須的「一貫性」原則的任意判斷。因為同樣是以「民主自決」為綱領的羅冠聰和朱凱廸,在2016年就過關參選,並且成功當選。如果「民主自決」的主張就是與「港獨」同流,所犯同罪,為什麼他們當時並沒有和梁天琦及港獨派一批參選者一同被取消參選的資格?選舉主任在給周庭的信只引用人大關於宣誓的釋法來解釋,但人大釋法只涉及宣誓形式及內容,何來述及參選權?如此牽強,何異於對「人大釋法」再度自行「釋法」?" Z. t" E& b+ O5 B1 G3 q"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