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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特首任校監必然制 港大校委指不宜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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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7-6-28 07:32 AM
標題:
特首任校監必然制 港大校委指不宜廢除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昨召開兩月一次的會議,審議由六名校委組成的工作小組,就「檢討大學管治專責小組報告」提出的建議。校委會基本上同意工作小組的結論,認為現時不宜就「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作出任何修改法例的建議,因為修例過程漫長而且具有不確定性;校委會亦同意在頒授大學名譽學位上設立一套指引。約克大學校監Sir Malcolm Grant、哈佛大學教授柯偉林、前高等法院法官阮雲道,早前完成「檢討大學管治專責小組報告」(專責小組報告),六名校委組成的工作小組,經過五次的會議,昨在校委會會議上就專責小組報告提交建議,並公開大學管治專責小組及工作小組全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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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漫長有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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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責小組報告建議應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以及檢討大學校監的地位和角色等。校委會同意工作小組的結論,認為現時不宜作出任何修改法例的建議,因為修例過程漫長而且具有不確定性;小組也不建議任何權宜或非正式的方式要求校監下放權力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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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委會按照工作小組的建議通過決議,同意就校監任命大學校委會成員和主席設定程序,並因應建議修訂轄下提名委員會的職權,又會成立一個新的顧問委員會,就校委會主席的人選向校監作出建議。此外,校委會亦同意就大學名譽學位頒授設立的一套指引,透過這些程序,大學得以在委任校委會成員和主席,以及名譽學位的人選提名與頒授上,與校監作出雙向的意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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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授名譽學位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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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組又指,同意要在透明度與保密之間作平衡,強調每名校委會成員都有責任保密,特定資料公開與否是校委會的集體決定,即使個別校委不同意,亦須予以尊重,但建議校委會應把保密項目減至最少。小組又建議,校委會應訂出保密制度統一標準,讓所有現任和未來的成員簽署承諾尊重及遵守,恪守保密原則,並同意如果違反便應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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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委會將會就工作小組所建議的程序和指引,向行將履任的校監徵詢其意見和看法。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指,相信有關建議,可以容許港大校委會「把香港激烈政治爭辯放在一旁,做好策略性管治的工作」。港大學生會會長黃政 形容校委取態保守,未有考慮學生訴求,亦不符合學生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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