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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有冇搞錯] 初中沒畢業的女犯出獄後詐騙監獄管教人員100多萬! [打印本頁]

作者: yumiko123456    時間: 2008-7-14 12:35 PM     標題: 初中沒畢業的女犯出獄後詐騙監獄管教人員100多萬!

  “大姐,借你20萬元,一年內我還你12萬元的利息。”這樣的發財事,你會心動嗎?一個初中沒畢業的女服刑犯出獄後,以“倒賣國庫券”的名義竟然騙了多名監獄管教人員,涉及金額高達百萬元。近日,由于不服一審法院判處其無期徒刑,巧舌如簧的被告人程先嬌上訴至省高級人民法院,目前,省高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一審判決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程先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由于程先嬌在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從重處罰。對于程先嬌辯稱自己和李梅之間是借貸關系,法院不予支持。一審法院遂判決程先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騙人員頻頻報案

  “我要報案,一名叫‘朱冰’的女人以借錢為由,騙了我15萬元。”

  “我也要報案,一個名叫‘程國瑞’的女人以借款倒賣國庫券高價回報為名,騙了我220萬元。”

  “我也要報案,一個名叫‘王維玲’的女人騙了我幾十萬元……”2006年7月3日、7月4 日、7月6日,在短短的幾天內,新鄉警方陸陸續續接到報案,受害人員大部分的報案關鍵詞是“倒賣國庫券”、“詐騙”,更讓人迷惑的是,這些被害人的身份大部分是新鄉某監獄工作人員,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據了解,上述多個人名,均是同一個女人的化名。這個女人的真實名字叫程先嬌,今年37歲,是濮陽縣子岸集村人,無業,曾經因犯敲詐勒索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004年9月刑滿釋放。一名剛剛出獄不久的女人,怎麼騙得了管教人員呢?

  高息蒙了一群人

  “大姐,我服刑時你待我不錯,感謝你啊。”2004年12月份,出獄剛剛3個月的程先嬌把電話打給了曾經服刑的監獄的管教人員李梅(化名)。在電話中,程先嬌對李梅稱,想跟她借2萬元錢,來新鄉做服裝生意。

  考慮到金額不是太大,李梅就把錢借給了她。兩個月過去了,害怕上當受騙的李梅決定來看看其開的服裝店,哪知,程先嬌稱,服裝生意不好做,店已經轉讓了,並對李梅稱,自己現在正在做國庫券生意,借她的錢不白借,將來會給她算高利息。“大姐,如果你能再借給我20萬元,我一個月還你1萬元利息,咋樣?”听著程先嬌承諾的高額利息,李梅決定試一下。

  回到單位,李梅開始把這個賺錢的好機會講給單位的同事听,由于李梅是科長,她的話很快有人信服,一個名叫孫朋(化名)的同事拿來了20萬元,和李梅一起把錢交給了程先嬌。

  程先嬌開著車,一副大姐大的派頭,在車內瀟灑地給孫朋打了一張借條。程先嬌果然說到做到,信譽很好,每個月主動通過李梅還給孫朋1萬元,一共還了孫朋14萬元利息。

  本金沒動,一年內白白得了十幾萬元的利息,這生意真是暴利啊。就這樣一傳十,十傳百,有更多的人願意把錢通過李梅借給程先嬌。截至2006年6月,程先嬌一共從李梅的手中拿走200多萬元。當然這錢不僅有李梅自己的,還有多名同事及親友的。

  圈了錢後就開溜

  大量的錢陸陸續續進入了程先嬌的口袋,程先嬌喜上眉梢。為了讓李梅相信自己掙到錢了,2006年5月2日,李梅的女兒結婚大喜時,程先嬌出手非常闊綽,給了其女兒11萬元現金,並稱讓其10萬元買車,1萬元買衣服。

  牛皮越吹越大,每月還的高息越來越多,程先嬌有些吃不消了,她決定三十六計走為上策。2006年7月初,程先嬌離開新鄉,先後去了北京、天津等地,最後在山東省濰坊市以假身份證登記租房躲藏下來,直至被警方抓獲歸案。

  程先嬌在供述中稱,自己拿了錢根本就沒有做什麼國庫券生意,每次給這些人反復兌現高額利息,無非是想贏得別人的信任,以此圈走更多人的錢。李梅的親妹妹李菊(化名)就是在程先嬌臨逃走前的一個月上當受騙的,她一共通過姐姐先後給了程先嬌10萬元錢。

  法院審理查明︰截至2006年6月,程先嬌多次借錢以買賣國庫券為由,共騙取李梅現金112.4萬元,並通過李梅騙取孫朋現金21萬元,同時還騙取曹某13萬元。

作者: jwxie518    時間: 2008-7-14 12:42 PM

成班見錢開眼的白癡
作者: ayumiii05    時間: 2008-7-14 12:47 PM

真是個個都好貪錢喎!~
作者: HellGuy    時間: 2008-7-14 12:55 PM     標題: 回復 1# 的帖子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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