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X/ N9 C6 I5 @5 n《基本法》第四十五條還規定特首選舉「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這是重要的制度設計,遺憾的是,前年的政改方案因爭議未能通過之下,目標未能實現。不過,漫長的政改討論也讓人明白到,中央關注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的大局,對關鍵的特首人選自然有合理期望。香港多數人則對「欽點」操作反感。要兩相兼顧,選舉過程應該促進理解包容,達致適當的平衡。 - L' I. Z" m L9 b # k' c* a* |. e2 b不同參選人之間治港成效的差別會有多大,聰明的選委們自會衡量;但如果選舉過程破壞了《基本法》設計的制度均衡,其不利影響將是長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