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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翟紹唐:政府無權罷免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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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6-11-4 07:30 AM
標題:
翟紹唐:政府無權罷免議員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由資深大狀翟紹唐代表抗辯,陳詞時直指律政司將主席列為答辯人是多餘及錯誤,因為若法庭頒令禁止梁頌恆及游蕙禎重新宣誓,主席不會為二人監誓,律政司毋須將梁君彥捲入訴訟中。翟狀強調取消議員資格有嚴謹程序,即使議員犯了謀殺大罪,仍要經大會三分二議員同意才能將他罷免,故政府無權輕易要求法庭裁定議席懸空。
資深大律師翟紹唐昨批評,律政司向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興訟是多此一舉,甚至有干預立法機關運作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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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不應將主席列為禁制令原訟傳票及司法覆核案的答辯人,因為若政府希望法庭頒布任何命令,可直接針對梁游二人,律政司卻反過來指責主席沒有考慮《宣誓及聲明條例》,准許二人重新宣誓的決定是錯誤。翟狀稱主席雖然有權作出裁決,但沒有法定義務一定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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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狀反駁政府一方指宣誓不屬於立法會內部事務的說法,因宣誓受制於立法會的議事規則,又質疑政府官員要求法庭就議員資格和議席下裁決,做法有違一般剝奪議員資格的多重程序,直言即使一個立法會議員是謀殺犯,按例仍要獲得三分之二出席大會議員通過罷免動議,才能將他逐出議會,政府不應依賴《宣誓及聲明條例》輕易要求法庭宣告梁和游喪失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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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庭應否介入立法會宣誓爭議,翟狀舉出英國國會的例子,若英國議員沒有按例宣誓就任,可被罰款五百元英鎊;觀乎這次宣誓風波,梁頌恆和游蕙禎都曾被主席警告,證明即使宣誓出問題,是否懲罰有關議員仍屬於立法會內部事務,法庭不宜插手。
作者:
cosisi
時間:
2016-11-4 04:09 PM
已經會由人大解釋法,法院亦無餘餘權力去解釋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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