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7 a' q/ i# m$ Q7 t* A中國現行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其中醫療期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也就是說,在劉伶利事件中,校方只要熬到醫療期結束,就能合法與她解約,接下來發生的一切將與現在無異。對於患病的劉伶俐們來說,這個結果比被辭退更殘酷!因為這意味著中國政府無法為普通民眾提供可靠的可以兜底的社會保障。就是由於國家社會保障能力低下,失業保險不足以應對突然失業,醫療保險在大病面前捉襟見肘,而矛盾焦點最終還往往落在員工與企業之間,引發種種無解的糾紛。公仔箱論壇- y8 P. S+ P4 X j: ~: B-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