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馬來西亞]
上訴庭準《前鋒報》撤銷與彭大臣訴訟當官者不能起訴媒體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6-3-3 07:48 AM
標題:
上訴庭準《前鋒報》撤銷與彭大臣訴訟當官者不能起訴媒體
(布城1日訊)上訴庭今日裁決,擔任官職者不能就媒體的指責而提出訴訟,除非是涉及誹謗個人名聲。
6 r, F# u5 n. t: W
以羅哈娜為首的上訴庭三司,批准《前鋒報》大馬有限公司撤銷彭亨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起訴《前鋒報》誹謗的訴訟。
tvb now,tvbnow,bttvb7 N; ]* ^1 h9 k, c: C
對事不對人
3 X: h5 l, N, y$ s+ Y2 n' @8 e9 jtvb now,tvbnow,bttvb
羅哈娜是引用英國德比郡議會,起訴泰晤士報公司的庭案為例子,即英國法庭裁決地方政府不能起訴他人誹謗。
: v) k/ E& w2 Z# j2 r
她在判詞中說,法庭認為《前鋒報》的文章內容是針對安南耶谷的大臣職而非個人,因此安南耶谷對該報提出的誹謗訴訟應撤銷,並諭令安南耶谷支付3000令吉的堂費。
os.tvboxnow.com; Q, K# [: ~$ Q: h
另外兩名法官是上訴庭法官依魯斯和高庭法官林添鑽。
" Z7 A d. S+ m1 z$ B" a; \* q% G
安南在去年12月5日入禀法庭,起訴《馬來西亞前鋒報》在去年11月9日在《前鋒報星期刊》,由署名阿旺士拉末的專欄文章“安南很厲害嗎?”(Hebat Sangatkah Adnan),而要求普通賠償、加重賠償、懲戒性賠償、利息和堂費及他所認可的道歉方式。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os.tvboxnow.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