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6 ]$ i7 w+ i+ G" _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上述建議3年來不能落實的原因,是政府認為這會產生憲制問題。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在上星期三(11.11.15)的立法會上就相關議案發言時指出,鑑 於行政長官的獨特憲制地位(即他是香港特區(而不只是特區政府)的首長),若按委員會的建議,即要求行政長官就索取或收受利益,向一個由首席大法官和立法會主席共同委任的專責獨立委員會取得許可,這可能與行政長官的獨特憲制地位不相吻合。因此,她重複3年來的官式口徑:有關建議在法律上存在的概念及憲制問題有待解決。 3 u5 C" [! i- M# _) T% ]os.tvboxnow.com 2 T* l* I, g+ E z- k撇除法律言語的包裝,政府這番話的意思是既然特首是特區之首,有超然於首席大法官(司法機關之首)及立法會主席(立法機關之首)的地位,他不應該接受一個由這兩位較他低級的官員委任的委員會所規管。 , v* O/ b$ N6 ^: {# C, n : n0 a. S& K1 S) @% [8 X我不接受委員會的建議存在一個憲制問題的說法。第一、《基本法》沒有條文不容許特首接受某一類委員會的規管或意見。第二、假如建議被納入在《防止賄 賂條例》內,委員會便成為一個法定機構,行使法律權力。《基本法》第25條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特首與市民大眾齊齊守法,有什麼憲制問題?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g7 c) t+ I2 q) _* O" L
, D% i6 @! A' }& J. |: s可悲的是,泛民議員或絕大多數期望特首廉潔奉公的市民沒有權力改變政府的做法,即口說願意把特首納入防賄條例第3條,卻以憲制問題遲遲不做。 4 r) k1 N: @* K' ~, H' j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n* D, y$ f8 `. B% m s+ A. \/ ^
我 不相信今屆政府研究了3年依然聲稱解決不到的憲制問題,可以在餘下2年找到解決辦法。還有,中央不可能不知道港人期望政府修法,把特首納入防賄第3條。所以另一個政治現實是中央極有可能認同獨立委員會的建議有憲制問題,因此不應落實的說法。這個立場其實不難理解。要求特首向一個由他「手下」委任的委員會取 得許可才收受利益,這對特首的面子不好過,對中央的面子也不好過。: R: a; H7 b/ b5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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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諺語有句話: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內地也有個說法:「辦法總比困難多」。既然獨立委員會的建議3年來毫無寸進,其至很可能已胎死腹中,我們便須尋求另一個沒有「憲制問題」的辦法去 將行政長官納入防賄條例第3條內。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 F( a' W% v. g5 W' q4 z7 F'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