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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難與新世界解約再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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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5-8-28 07: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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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難與新世界解約再招標
康文署未經招標程序,與新世界發展合作推動優化尖沙嘴海濱計畫,備受質疑。康文署副署長吳志華再度為事件解畫,指署方與新世界尚有九年的管理合約,要解僱新世界才可重新進行招標,但現時沒有解約機制,將會有法律風險,亦會「很麻煩」。他又指,今年內將與新世界簽訂新的管理合約,為期二十年,取代現有合約,將設諮詢委員會設立表現準則,如新世界未能達到可遭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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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早前有條件通過優化尖沙嘴海濱計畫,康文署副署長吳志華昨再度為不為項目招標解畫,指稱項目非地產或商業項目,市民有得益,亦有機制防止利益落入新世界袋,大部分發展是文化設施,落成後亦屬政府所有,由於政府不用出錢,所以毋須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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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首度透露,康文署就星光大道與新世界尚有九年管理合約,除非與新世界解約,否則不能進行招標,但現時沒有辭退新世界的機制,一旦招標將會有法律風險,與其他機構合作亦會「很麻煩」。康文署今年內將與新世界簽訂新的管理合約,為期二十年,取代現時餘下九年期的合約,意味續約後新世界的管理角色將延至二○三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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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解釋,發展商投資興建設施的費用不會收回,而日後營運的開支和收益則由新世界旗下的非牟利機構負責,以收支平衡為目標,即使新的二十年後合約屆滿,而非牟利機構營運有盈餘,有關款項仍會撥歸政府;期間康文署只須每年向新世界交付一元的管理費,而項目將有九千平方呎的飲食及銷售樓面面積,僅較現時增加二千多呎,以支持項目日常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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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華又強調,康文署仍是地主,擁有最終管理權和「話事權」,將設有由首長級官員任主席的管理委員會負管理方針,亦會增設諮詢委員會吸納民間獨立人士和地區人士,該委員會亦將製訂表現準則,如新世界未能符合,亦可能遭到解約。對於有團體擬申請司法覆核,他則指康文署做法合理、合法,符合政府財務管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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