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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香港] 易志明認為法例應與時並進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5-8-23 11:08 AM     標題: 易志明認為法例應與時並進

立法會交通航運界議員易志明重申,反對手機程式召喚汽車平台UBER以現時的方式營運,因為會造成不公平的競爭。tvb now,tvbnow,bttvb% H6 P) x. Q, z8 U/ p2 r
易志明認為,以往訂立交通法例時未有手機應用程式出現,所以現時有需要檢討和修改法例,法例應與時並進。要求政府檢視現時的條例,最緊要是對市民是否安全、合法、乘客有否保障,及是否有在公平平台上競爭。5 |) M8 d: ?4 y
他又指,市民要求的士業改善服務的聲音十分強大,業主應細心聆聽和檢討。他又承認,行內有害群之馬不足為奇,所以要加強打擊和加重罰則,提高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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