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 u) q! B6 b0 b 在庭審過程中,徐康康對兩筆指控提出翻供,一筆是在鹽城炒房的收益,他認為是投資收入,另一筆是何某某的20萬元錢,他認為是借款,均不能算作受賄,徐康康的辯護人亦持同樣觀點,認為徐康康以前也曾向朱某借過錢,後來都還了,沒還何某某錢不代表以後就不會還,何某某還曾經向徐康康催要過。對此,公訴人認為,徐康康在鹽城的投資沒有實際出資,沒有參與經營,獲得收益後沒有歸還朱某本金,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應認定為受賄。而何某某的20萬“借款”更是無從談起,不但沒有收條等物證,而且交付途徑很不正常,“如果是普通民間借貸,為什麼要通過朱某的賬戶再轉到徐康康控制的銀行卡上,搞得那麼複雜。”公訴人認為,這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的行為,而且,從徐康康家人18天退出700余萬的事實來看,他並非沒有償還能力。公仔箱論壇" `% i, s O8 r0 B* Q" a
# d: q, c" C/ x9 n 當庭翻供後公訴人修改公訴意見書 ; Z" e) a1 F) w$ Y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2 i2 M. q" T. H3 Q8 n
鋻於徐康康的翻供行為,公訴人當庭修改了公訴意見書,將原先建議的從輕或減輕處罰,改成了從輕處罰,刪去了“減輕處罰”的建議。徐康康的辯護人還提出,徐康康主動交代了收受朱某賄賂的事實,應算作自首,還交代了何某某的行賄行為,導致何某某被逮捕,應當認定為立功。對此,公訴人認為,當時紀委已經掌握了徐康康接受朱某行賄的事實,所以不能算自首,徐康康交代何某某的行賄事實,只是基於本人的違法行為交代了同種余罪,是坦白的應有之義,不是自首,更不是立功,也不能減輕處罰。“被告人的認罪態度較好,但其受賄數額超過100萬元,特別巨大,不能減輕處罰,請法庭依法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