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時事討論]
黃進發/伊刑法是重典嗎?
[打印本頁]
作者:
angel987
時間:
2015-4-15 04:41 PM
標題:
黃進發/伊刑法是重典嗎?
面對《丹伊刑法》,我們不應以源自宗教爲由把它排除在外,要避免它席捲全馬,首先就要知己知彼,別人云亦云,勿再言必稱Hudud,認清它是範圍更廣的Syariah Criminal Law。還有認清關鍵是司法公正,並非個別聯盟或政黨存亡問題。若要與伊斯蘭主義者對話,須站在公正的制高點上,而不是以「來届選舉勝負」的現實考量要對方放下「來世」的宗教考量。
: V r0 b+ g+ y8 ktvb now,tvbnow,bttvb
馬來西亞伊斯蘭黨決定在其執政的吉蘭丹州實施伊斯蘭刑事法,雖然此舉須國會通過修憲,或修法擴大州議會權限方能落實,但已在朝野和民間社會引發震盪。《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簡稱《丹伊刑法》)擁護者最喜歡用的辯護詞,除了真主的旨意,就是「亂世用重典」這項功利主義邏輯,訴諸害怕罪案猖獗的民情。
0 P- R" s) Y/ X ^& l# d, L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重典能不能嚇阻罪犯、讓社會得享安寧,當然是可以爭論的事。許多反對該法的人,要麽從功效上質疑重典阻遏犯罪的有效性,要麽從人道主義角度去爲罪犯的人權發言。然而,對伊刑法擁護者而言,這些都不構成有力的挑戰,近乎對牛彈琴。反對者越關注罪犯的人權,就越坐實了伊刑法是重典的想像。
4 t! d& j, i, k+ f7 G公仔箱論壇
重典無效或不人道論述
7 D7 }- j6 g1 H. y8 B. |os.tvboxnow.com
對於重典阻遏犯罪的有效性,支持者的反應一般有兩種:第一種,舉聖城麥加爲例,引星期五中午祈禱時商店未關門但無人偷竊的現象爲注脚;第二種反應是直接了當地問:「你不試怎知道沒效?」
os.tvboxnow.com `2 a) a/ ]( Y9 ~* ?
至於從罪犯人權、人道主義出發的反對,擁護者也有制式的回應。
. y% x/ N/ C8 W
第一,伊刑法强調寧縱毋枉,只要證據上有疑點,或犯罪純粹是環境所迫(譬如赤貧者偷竊來糊口)、受害者或其遺屬願意饒恕加害者,法庭就不得判處無法减免的「固刑」(Hudud)與「報復性」(Qisas)懲罰,而代以一般上相對寬容的「酌量性」(Tazir)懲罰。所以,滿街都是斷肢人士、義肢成爲大行業的景象,其實不可能發生。
( c; P8 Z+ T* o" ttvb now,tvbnow,bttvb
第二,既然判處重典的可能性不高,只是意在阻嚇,爲什麽你還要反對來縱容罪犯?
; v- y0 m7 S ~公仔箱論壇
從擁護者的邏輯去看,《丹伊刑法》是亂世所需的重典,從價值上而言不容置疑。其他人說什麽,都不能動搖他們所看到的正當性。而且,當這些重典都只能實施於穆斯林身上,反對聲音如果來自非穆斯林,那就坐實了非穆斯林要干預穆斯林的指控。
9 m' @5 v& D' f) z. o2 T* M! T3 W+ ^. u
然而,《丹伊刑法》真的是重典嗎?非穆斯林真的不受影響嗎?
5 p5 W7 Z1 G: o8 _$ M! F$ M
《丹伊刑法》全名爲Kelantan Syariah Criminal Code II(1993)2015,國內中文媒體一般上都譯爲「伊刑法」,不再沿用十多年前的「斷肢法」 ,馬來文與英文媒體卻繼續稱之爲「Hudud Law」,讓許多人混淆了《丹伊刑法》的真正意涵:「伊斯蘭教法的擴張」(Syariah expansion)。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k. g. h7 i; n3 y" e! f& R/ a( s
《丹伊刑法》列出三種刑罰:Hudud(固刑)、Qisas (報復刑罰)和Tazir (酌量刑罰),都只適用於成年穆斯林。Hudud 只適用於偷、搶、通奸、肛交、誣告他人通奸或肛交、飲酒、異端言行七種罪行;Qisas 則適用於殺人與傷人兩類罪行,以眼還眼;Tazir 是所有不能以Hudud 或Qisas處刑的替代懲罰,形式爲監禁與賠償。
: D3 B7 A+ a+ G7 P' `% x5 y
tvb now,tvbnow,bttvb7 U: X5 p* z, R2 S g" G
《丹伊刑法》擴權的真正意涵
6 h$ n1 @ l% @6 I- u/ M* n M' O
《丹伊刑法》如果落實,意味著伊斯蘭法庭的三種擴權。
tvb now,tvbnow,bttvb0 @- Q( Z: T8 `0 Z5 |
第一,通奸、肛交、誣告他人通奸或肛交、飲酒、異端言行五種罪行,本來就在伊斯蘭法庭權限內,但是,受制於《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法令》,監禁不能超過三年、罰款不能超過五千元、鞭刑不能超過六鞭,(所謂3-5-6限制);《丹伊刑法》要求把通奸與肛交的最高懲罰提升至投石致死、誣告他人通奸或肛交者80鞭,飲酒80鞭,異端言行死刑與所有財産充公。伊斯蘭黨主席哈迪阿旺(Abdul Hadi Awang,上圖)提呈私人法案,最直接目的就在於廢止3-5-6限制,也大概是伊斯黨開明派可以接受的底綫。
; @4 z% @, N; h( m {- x- J
第二,《丹伊刑法》把偷、搶、殺人、傷人四類罪行納入其權限範圍,只要罪犯是穆斯林,案件就不受轄於《刑事法典》(Penal Code) 在普通法法庭(Common law court)審訊,而歸於伊斯蘭法庭,而其懲罰也就從《刑事法典》的死刑、監禁、鞭刑、罰款四類,改爲死刑、死後十字架暴尸、報復性懲罰【註】、監禁與賠償。
5 h+ [3 H8 f' v! t: h6 i7 w公仔箱論壇
第三,《丹伊刑法》審理偷、搶、殺人、傷人四類罪行時,其搜證程序也就不按照原有普通法法庭采行的《刑事程序法典》(Criminal Procedure Code),而改用其本身以及《2002年吉蘭丹伊斯蘭法庭證據法》(Enakmen Keterangan Mahkamah Syariah 2002 Kelantan)的搜證程序。
3 n- e \- u, j& l* J4 v. C
第一部分的擴權只影響穆斯林,也是爲何伊斯蘭黨(包括某些開明派領袖在內)認爲非穆斯林不應該置啄的理由。
6 |0 X3 ]$ d4 z! Z, s! s
第二與第三部分的擴權,卻影響非穆斯林,他們的案件有可能由伊斯蘭法庭審理,並非由於他們是被告,而是原告。在這種情况下,司法公正的品質,直接受到《丹伊刑法》懲罰與搜證程序的影響,那它會不會比《刑事法典》與《刑事程序法典》更能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 R* M% }) v8 X6 X! vtvb now,tvbnow,bttvb
非穆斯林作爲潜在罪案受害者,完全是正當的利益相關者(legitimate stakeholders),必須有充分的發言權,伊斯蘭黨包括一些開明派和非穆斯林支持者要求非穆斯林置身事外,因爲這是穆斯林家務事,不是無知發言,就是有心矇騙。
tvb now,tvbnow,bttvb7 Y( v& H2 ~5 m% C. D1 A
任何宣稱代表全民的國會議員,也不能以本身是穆斯林爲由,拒絕正視非穆斯林權益可能受損的情境,而對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棄權。只是不支持,而不是投票反對,其實就是沒有道德勇氣、機會主義的放水。
) B0 w, U+ R9 \8 z$ b! `. ^
面對《丹伊刑法》,我們需要的不是以它源自宗教爲由把它排除在外,因爲這就正中伊斯蘭黨下懷,要求穆斯林公衆與議員以宗教爲由支持它。我們需要的是以兩個標準嚴格檢驗其後果:一、它能否提升司法公正的品質?二、會否造成以宗教、族裔、性別、生活方式爲基礎的歧視?
os.tvboxnow.com; V! F+ O! r+ i8 o& R
如果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是」,而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是「否」,那麽我們爲何只因它來自伊斯蘭教義與傳統就堅拒反對?反過來說,如果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否」,而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是「是」,那麽我們就必須堂堂正正指出它的缺陷,而非以「求同存異」(agree to disagree)的態度,讓擁護者建立論述上的霸權。我們應該質問:傷害公正的法律,就算以伊斯蘭爲名,難道就代表伊斯蘭嗎?這項質疑,就算非穆斯林也可以提問,要求伊斯蘭主義者回答。
5 O5 ~! G* h6 J' Jtvb now,tvbnow,bttvb
* ^, u. h! r( O6 ?2 b6 Z
實例推演:楊巧雙娘家劫案
( G6 i& z8 B( Q公仔箱論壇
今年三月,雪蘭莪州議長楊巧雙(上圖左)娘家發生破門劫案,五名蒙面搶匪用巴冷刀等制服六位非穆斯林受害者,搶走了8千令吉財物,但是沒有傷人。馬來西亞穆斯林連線(Ikatan Muslimin Malaysia ,ISMA)主席阿都拉再益(Abdullah Zaik Abdul Rahman,上圖右)迫不及待地質問楊巧雙,還要不要反對《丹伊刑法》?因爲如果雪州有伊刑法,那麽罪案就會减少,楊宅可能不會遭竊盜?
os.tvboxnow.com- A+ P* I( d* }% P" ]. h
這是伊刑法擁護者的典型「亂世用重典」論述,然而,以《丹伊刑法》爲例,楊宅的劫匪真會面對更重罰典嗎?
7 E- m h( }' I' y$ P8 V, s' ` O% K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我們首先要確定罪犯是不是穆斯林。如果確定是穆斯林,搶劫而不傷人的Hudud刑罰是斷右手與左脚,但首先,涉及財物達到4.45克黃金的價格(當今約620令吉)。由於歹徒有五人,所搶財物平均一人1600令吉,已超出上述門檻,所以可以實施斷肢刑罰。惟要能判處Hudud刑罰,必須有兩位公正(不犯重大戒律)的成年男性穆斯林作Syahadah(以真主起誓)證詞。像楊宅搶案,六位受害者都是非穆斯林, Hudud 刑罰就不能成立,只能由Tazir (酌量刑罰)取而代之,在《丹伊刑法》下是最高五年監禁。
7 R/ W2 c# V6 u9 G# c p- @
同樣罪行,在《刑事法典》下是什麽刑罰呢?第392條下,搶劫的最高刑罰是14年監禁,另可處以罰款或鞭刑;第395條下,結夥搶劫的最高刑罰是20年,另可處以鞭刑;第397條下,持械搶劫,在其他刑罰以外,另可處以鞭刑。
公仔箱論壇) X: w: L( T9 j3 j1 [8 j
在沒有兩個公正的成年男性穆斯林作證下,《丹伊刑法》與《刑事法典》,到底何者才是結夥持械搶劫的重典?
' d) }: M6 i& _' J
阿都拉再益肯定是沒有理解《丹伊刑法》就發言。許多穆斯林也一樣盲目支持或者不敢反對,因爲Hudud刑罰早已寫在《可蘭經》裡;然而,以楊宅劫案爲例,重點根本不在Hudud刑罰,而在Tazir刑罰和强烈歧視非穆斯林和女性的搜證要求。這些才是真正的重點。
6 L' T7 t8 c2 c2 @* |$ @5 R" D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我們要避免《丹伊刑法》席捲全馬來西亞,首先就要知己知彼,不要人云亦云,勿再言必稱Hudud,認清楚它是範圍更廣的Syariah Criminal Law;第二,要看清楚關鍵是司法公正,不是個別聯盟或政黨存亡的問題。若要與伊斯蘭主義者對話,就須站在公正的制高點上,而不是以「來届選舉勝負」的現實考量要對方放下「來世」的宗教考量。
. ]7 g& }, |3 _2 G" r0 y- o. stvb now,tvbnow,bttvb
【注】舉例而言,如果被告讓原告左眼失明,則理論上,被告需要受到的刑罰是左眼失明,但《丹伊刑法》完全沒有提供細節,不同於斷肢刑罰已載明。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os.tvboxnow.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