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澳門]
交通局籲繳稅前需交清罰款始能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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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jid77
時間:
2015-3-2 08:51 AM
標題:
交通局籲繳稅前需交清罰款始能辦手續
本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俗稱行車稅)徵收中,至上月底,仍有六成半超過十五萬台車輛尚未繳納相關稅費。交通事務局呼籲車主儘早繳納,以免集中在最後限期繳交,造成擠迫,或因延誤繳交而被徵收過期罰款;同時提醒車主,在繳納行車稅前,必須先繳清交通違例罰款,否則不能辦理相關手續。 二0一五年度共有二十三萬三千六百七十七台車輛,包括十一萬零九十五台汽車、十二萬三千二百零一台電單車及三百八十一台工業機器車,須按照《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規定繳納行車稅。為方便車主繳納稅款,交通事務局提供一百四十多個繳費渠道,車主除可於三月三十一日前,帶同車輛登記摺正本前往交通事務局馬交石、中華廣場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服務專區、財政局大樓及接待中心、郵政總局及部份分局、本澳九間銀行多間總行及分行繳交外,亦可於三月十八日晚上十一時前,登入交通事務局網上電子繳費網站
https://epay.dsat.gov.mo
辦理繳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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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截至二月二十六日,有八萬零八百六十五台車輛已繳納行車稅,佔整體百分之三十四點六一,餘下百分之六十五點三九,即十五萬二千八百一十二台車輛尚未繳納。交通事務局再次呼籲車主,儘早為車輛繳納行車稅,避免集中在最後限期繳交造成擠迫,或因延誤繳交而被徵收過期利息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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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局方提醒車主,在繳納行車稅前,應先了解車輛有否違反《道路交通法》並接獲罰款通知;根據《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車輛須繳清有關交通違例罰款才能辦理新一年的行車稅繳納手續。為方便市民順利繳納稅款,治安警察局交通廳三月份,分別在交通事務局馬交石、中華廣場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三個服務專區加設繳付罰款的櫃位,為尚未清繳屬指定的輕微違反及行政違法行為的違法者,提供「收納交通違例罰款」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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