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行動)課監督黃炎沛昨日表示,海關日後會繼續透過嚴厲的執法行動,致力打擊冒牌藥物銷售及不良營商手法售賣藥物,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