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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香港] 網上發放衝擊立會指南 警方拘15歲少年 [打印本頁]

作者: angel987    時間: 2014-6-19 12:45 PM     標題: 網上發放衝擊立會指南 警方拘15歲少年

網上近日流傳一份「衝擊立法會的指南」,警方表示昨日下午在旺角以涉嫌「煽惑襲警」、「煽惑刑事毀壞」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拘捕一名15歲黃姓少年。這名少年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中旬向警方報到。公仔箱論壇, F3 c  o" [; C( I2 |0 Y
警方表示,這名少年亦涉嫌在上週五參與立法會外示威,干犯「非法集會」及「刑事毀壞」。警方又指,已經聯絡討論區網主移除該份「衝擊指南」。tvb now,tvbnow,bttvb2 M) J# y8 a! {
另拘一男子  涉6月6日示威
0 b' D, v9 P5 j3 U4 m警方在發佈中表示,互聯網世界不是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根據香港法例,大部分針對現實世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又稱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警方一貫以來的政策是全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理性的公眾活動,同時亦有責任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公眾人士表達訴求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警方絕不容忍任何暴力事件;任何人如有違法行為,警方一定會採取果斷行動及其他有效的措施以恢復社會秩序。
  x' s" q8 w0 d( k) F另外,警方昨早在東區拘捕一名24歲姓黃男子,他在6月6日於中區一項公眾活動涉嫌「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
# m5 t2 L# e. m/ y反對新界東北前期撥款的示威者,在6月6日曾到立法會大樓外示威,警方與示威者一度對峙,最後成功進入大樓內靜坐。其後警方以涉嫌「妨礙立法會職員執行職務」罪名,拘捕熱血公民創辦人黃洋達及香港人優先成員張漢賢。之後社運人士葉寶琳向警方自行投案,警方其後以涉嫌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第8條及第20條,即「對進入會議廳範圍的規限」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的人的罪行」,拘捕葉寶琳。
4 `  {7 j2 Z1 l2 O9 A) |! c# K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另外,警方在上週五示威後清場,指整晚行動共拘捕21人,全部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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