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酒後捅死人 學生判10年 [打印本頁]
作者: 如來彿祖 時間: 2008-2-17 11:54 AM 標題: 酒後捅死人 學生判10年
【本報北京十六日電】不滿同校一名16歲女生為「仇家」求情,職高學生張某酒後用碎酒瓶將對方扎傷致死。市一中院終審判處其10年有期徒刑。 京華時報報導,張某是職業高中的在校學生。2007年3月30日,張某和其他六人與同校學生打了一架。當天中午,張某等人在飯館擺了一桌「慶功宴」。飯局還未開始時,同校女生小苗及其他幾名女同學也到該餐館吃飯。聽說被張某打敗的一名男生是自己的朋友後,小苗求張某放過朋友。小苗的求情惹惱了正在興頭上的張某。兩人當場吵了起來。 隨後,小苗起身離席。張某當即高聲呵斥小苗坐下,小苗不肯。張某拿著啤酒瓶子,走到小苗面前繼續恐嚇稱,「信不信我用這個拍你!」張某抄起啤酒瓶子在桌子上磕碎後,捅向小苗左腿根部。小苗左腹股溝處的股動脈被扎斷,七天後死亡。 一審法院審理判處張某三年有期徒刑,近日,市一中院終審後改判張某10年有期徒刑。 200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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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d90lmpv 時間: 2008-2-17 03:15 PM
那位張姓學生做法滿惡劣 不但殺死人最後卻只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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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張姓學生未成年 不過我認為這樣判決會讓死者家屬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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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血氣方剛也比較衝動 希望那位張姓學生能過悔過
作者: jat851208 時間: 2008-2-19 11:08 AM
也太轻了吧???????????
作者: kpeople 時間: 2008-2-19 11:31 AM
大佬,杀人啊,斋判10年。说不同说不通l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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