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8 w: S# U1 P$ Z# M$ c 壹、同意成立委員會,執行整編全國軍隊的任務。委員會名稱如何,沒有問題,甚至於可考慮在憲政實施以前,軍事委員會仍存在,而加以改組。不管哪種委員會,都應該包括各方面人士參加,像民主同盟〔6〕提案所說之三種成份〔7〕,這樣才能使軍隊得到公平合理的整編。不但如此,在過渡時期,軍事委員會之附屬機關如軍令部、軍政部等等,都應該改組,都應該有各方民主分子參加。因為有武裝的人,不少成見很深,界限極嚴,如無各方人士參加,難得公平解決問題。舉例說,這幾天各地沖突仍未停止,這是非常不幸的。本人與張嶽軍〔8〕先生都很焦急,白天晚上,無時不在等候消息,恐怕事態擴大,發生亂子,對不住人民,且無以告慰盟邦。然而另壹方就不同了,如軍令部報告消息,壹定要附說對方是虛構事實,這樣解決問題就難得公道。所以,把軍委會附屬機構加以改組,以利整編工作之進行,頗為必要。今天林次長〔9〕報告軍隊整編經過,使大家知道國家軍隊情形,那麽,各方人士去各種軍隊機關參加實際工作,豈不是更為有益?如大家能夠通力合作,足使軍令軍政達到真正的統壹與改革。1 s d8 e6 a/ \. o' U5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