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实的情况是,在以降低成本、利润为重的旅游界,女导游为了保住她们的工作,必须忍受旅游界的同房“文化”,这样的事情已经存在很多年。这课题催化女导游协会于2007年成立。除了“同房”课题,该协会也为会员们争取安全的工作环境、平等就业机会、同工同酬及为会员更新执照。
第二,如果女导游不愿意接受同房,所有的责任都在女导游身上。她们必须自行安排住宿,包括与其他旅社的导游同房。旅游业者甚至批评女导游不够机警,千错万错都是女导游的错。 t1 P, G8 M1 C* m3 X
事件被报导引起巨大回响之后,黄燕燕(右图)透露,旅游部自2009年6月1日起,就已禁止女导游与男同事共房。实际上,当局是在修改1992年旅游法令下的旅游业条规后,才于2010年4月1日生效及确立法律约束力。更甚的是,女导游协会表示他们不曾接获任何由旅游部发出的相关说明文件或通知公函,更别说部长或部门所发出有关禁止男女共房的任何警告信件。4 F: H6 h' A1 r
为什么消息会从所谓的知情人士传出?当旅游部一再呼吁受害者向旅游部投报,内部调查的结果与过程,居然用这样的方式见报,怎么不让人对她们的调查失去信心?谁要去自寻其辱?更甚的是,居然还爆出了这样的消息,每个巴士司机出差的时候可以享有80元的津贴(这消息大家一直都不知道),因此不排除,有些女导游愿意同房,以赚取更多的外快。这样的联想与指责,怎不让当事人或曾遭遇过同样的经验的朋友们感到心寒。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D+ e8 W9 A' q
当她问“谁违反禁令“的时候,却忘了5月16日该起事件发生时,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原来所谓的禁令已经有法律约束力。“谁违反禁令”这个问题问得好,那么我们不能问,实施这个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与各造有效的沟通,让所有人知道,难道不就是旅游部的责任吗?公仔箱論壇# ~0 t* B* W2 Z6 r3 T
看到事件演变至今,看了各造的反应,我有些话想说。|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os.tvboxnow.com/) | Powered by Discuz!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