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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和好友吵架賭氣 福建少女到台胞大酒店賣淫 [打印本頁]

作者: scum132    時間: 2010-7-23 04:53 PM     標題: 和好友吵架賭氣 福建少女到台胞大酒店賣淫

福建泉州一名13歲初中女生,自稱因為和好友吵架,賭氣去賣淫。前晚(21日)10點多,南安溪東邊防所官兵在石井鎮台胞大酒店逮獲少女時,她坦言賣淫的錢都花掉了,擔心該怎樣面對父母。由於她未滿16周歲,警方將在批評教育後將其交給父母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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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都市報》報導,前晚8點多,南安溪東邊防所接獲消息指出,南安市石井鎮老港村有賣淫集團,甚至有中學生在台胞大酒店接客。當晚10點多,邊防官兵行動,在台胞大酒店抓獲3名賣淫女,警方驚訝地發現,其中一名少女未滿14歲。* F6 f- P  b7 {1 Y' j. R

  h# T; w% x2 f- z公仔箱論壇這名少女身材高挑,穿著高跟鞋,衣著艷麗暴露,很難看出實際年齡,她還在讀初一,供稱是因為被騙才來賣淫,不過,警方調查得知,她來石井前幾天,已經在德化縣城賣淫近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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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改口說,前幾天和一個好友吵架後,因為好友背後說她壞話,心情很差,想發洩一下,在其他朋友的慫恿下賣淫,「先後接客大概10個吧,拿到手大概幾百塊錢,都買衣服或者玩的時候花掉,現在也沒剩多少錢。」os.tvboxnow.com" P* O1 ?#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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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陸刑法規定,與少女發生過性關係的人都涉嫌嫖宿幼女罪;至於該賣淫集團同夥,警方也在追查中。
作者: hippy_123    時間: 2010-7-23 07:16 PM

新一代,做事就是不理後果。價錢又太便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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