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一名在銀行內工作了18年的分行經理被控自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間,捲走存戶逾1700萬令吉的定期存款,被馬六甲地庭法官判失信罪名成立,坐牢15年,刑期由週三(6月30日)開始算起。被告再那阿比丁(52歲),是土著聯昌銀行馬日丹那分行經理,他總共面對2項控狀。 , F4 V$ ^3 B( Z. r! a/ y9 f. X8 X; D+ C5 O
第一項控狀,指被告於2003年至2003年12月間,保管高達26萬4346令吉11仙的定期存款,但卻失信。第二項控狀,指被告於2004年1月至12月間,侵吞一筆高達1778萬9489令吉4仙的定期存款。因此觸犯刑事法典第409條文。( n% D. Q* w) ?: k r+ y8 n